崇祯首辅薛国观        

崇祯首辅薛国观

  薛国观(?—1641),字冢相,又字宾延,明朝韩城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先授莱州推官。天启四年(1624)擢升户部给事中,多有建言。时值朝野人士争相弹劾东林党人,薛国观奏劾的御史游士任、都御史熊明遇、保定巡抚张凤翔、兵部侍郎萧近高、刑部尚书乔允升均系东林党人,故迁任兵科右给事中。天启七年(1627),再迁任刑科都给事中。

  明崇祯元年(1628),薛国观奉命祭祀北镇(今辽宁锦州市东北)医无闾回朝后,向毅宗进言关内外军营将吏舞弊、克扣粮饷一事,深得赞许。毅宗遂诏令褒扬了一些忠于朝廷的官员,并惩治了副将王应晖等六人以及属下的吏员。此时,陕西爆发了高迎祥、王嘉胤等多起农民起义。薛国观和朝内陕西籍的重臣奏请皇帝设防,从速剿灭,并查办时任陕西巡抚乔应甲纳贿纵盗罪。乔被罢官,赃款被没收。崇祯二年(1629),魏忠贤及其朋党被定罪逐出朝廷,南京御史袁燿然奏请毅宗罢黜曾依附过魏忠贤的薛国观。薛惊惧,便先发制人,奏请查劾吏科都给事中沈惟炳、兵科给事中许誉卿二人,并奏言:“沈、许二人原结盟于东林,与大臣瞿式一起掌握选拔官员进入内阁的大权。许誉卿曾经手持奏疏给沈惟炳,邀臣签名。臣不答应,才招致袁燿然奏劾。臣一向为人处事有本,不入东林结党,遂遭其害。今日东林是非已清,才借魏忠贤之名陷害于臣。”同时,薛还奏举袁燿然的御史官职系贿赂重臣刘鸿训而得来的。毅宗虽然斥责薛国观,但不想追究。然大臣们请议不容,薛被免官,回家终养。

  崇祯三年(1630)秋,因御史陈其猷的推荐,薛国观起任兵科都给事中,后迁任礼部都给事中,并迁太常少卿。崇祯九年(1636),擢任左佥都御史。十年(1637)八月拜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朝参与重大朝政机务。其时,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温体仁向毅宗秘密奏说薛素来仇视东林的结党行为,使得薛再次受到重用。十一年(1638)六月擢升为礼部尚书。是年冬,当朝首辅刘宇亮出任督师,抵御入侵清兵。刘宇亮在首辅任上无建树,常扰民,毅宗对其不满。薛国观借机与尚书杨嗣昌私下商议,谋图其位,并于次年二月代刘出任首辅。后论剿寇功,加太子太保、户部尚书,进文渊阁;再论城守功,加少保、吏部尚书,进武英殿。

  薛国观初任首辅,与曾任首辅八年的温体仁一样,甚合帝意。但其品行、才智均不及体仁,久而久之,遂失去了毅宗的信任。有一次,毅宗面见薛国观,谈及朝士贪婪,薛奏道:“朝廷所用之人,皆东厂(明朝官署名)得人,安敢如此!”适逢东厂太监王德化在一旁,听见此话,吓得汗流浃背。此后,东厂太监便专门暗地搜罗薛的越轨言行。薛国观素来厌恶中书周兴国、杨余洪二人,便弹劾其泄漏诏旨,专权招利,将二人下狱问罪。周、杨因年老体弱,经不起狱刑,杖毙狱中。其家人秘密搜集薛国观收受史贿赂之事,报告东厂。御史史无德无才,善于谄媚,是一个贪官。他在出任淮、杨巡抚和巡监时,贪污库银三十余万两。同时勒索富户,充当贿官的中间人。史在事发后携大量金银到薛国观的府第商量对策,毁灭罪证,后被毅宗皇帝敕旨查办属实,并诏令入狱,不久病死狱中。南京一带盛传,史的家产大部分为薛国观占有。薛国观的种种隐秘被人告发,毅宗对薛的行为有所察觉。虽然薛多次上疏为自己辩解,但毅宗对其已失去信任。

  崇祯年间,朝廷国库空虚,尤其是兵饷不足。薛国观因百姓疲惫,提出向百官和皇戚国亲借银的建议。此举虽得到皇帝的首肯,但由于内亲们的强烈反对难以推行。薛奏请毅宗说:“在外群僚,臣等尽力为之;但内亲戚腕,非圣上亲自督办不可。”其时,孝定太后哥哥的孙子、武清侯李国瑞诡称家中无银可借。他不但藏匿财产,还假意拆毁府宅,变卖家中器物,以示家资已尽。皇帝在震怒之下,罢去李武清侯爵位,李被吓死。此事闹得满城内亲恐惶,人人自危。适逢皇五子有病,李国瑞的家人串通宫内宦官和内妾,传说孝定太后是九莲菩萨,在空中显灵,怪罪皇帝薄待外亲,所有皇子都要夭折。继而,皇五子病死。毅宗大为惶恐,急忙封李国瑞七岁的儿子李存善为侯,并将所纳金银全部发还。至此,皇亲借银也成为薛国观失意于朝的另一重要因素,毅宗迁怒于薛。

  薛国观与行人(明代官名)吴昌时关系不和。开科应选前,吴担心薛有意刁难,便求见于薛。薛当面伪称拟授吴第一名,并许吴在吏科任职。结果榜示时,吴只得到礼部主事一职。吴昌时恨薛至极,以为薛出卖了他,便与时为东厂理刑的吴道正商议,告发了丁忧侍郎蔡奕琛向薛国观行贿一事。毅宗对薛愈加恼怒。

  崇祯十三年(1640)六月,杨嗣昌出任督师。此时,闯王李自成起义军已有百万之众,转战于河南、陕西、湖北、四川等地,加之清兵已经入关,明王朝岌岌可危。杨嗣昌据此陈奏毅宗。毅宗令薛国观拟谕,薛未知皇帝意图,拟旨晋杨官职。毅宗发怒,诏令五府九卿科道商议,掌都督府魏国公徐允祯、吏部尚书傅永淳议请诏令杨嗣昌致仕或赋闲。给事中袁恺不仅不署名,反而上疏言吏部尚书傅永淳徇私,并奏薛国观藐视朝廷。毅宗将所有奏章摔在地上,怒言:“朝廷辅臣,疏论各异,成何体统!”遂罢去薛国观官职,令其回家,余怒尚未消除。

  薛国观罢官离开京城时,用车马拉了许多东西,车载累累,被派遣监视的人告奏于毅宗。同时,朝内东厂派往察看薛国观官邸的人,发现中书王陛彦在薛府中,随即拘捕审问。王陛彦招供了与薛共同受贿一事,并供出了吏部尚书傅永淳、丁忧侍郎蔡奕琛以及通政使李梦辰、刑部主事朱永佑等11人。遂诏令王陛彦下狱,严治穷究。时值给事中袁恺再上疏论,详细列举薛国观所有纳贿罪状,事涉傅永淳、蔡奕琛等人。薛国观也急忙连上数次奏章,为自己辩解,并言受礼部主事吴昌时诬陷,毅宗断然拒之不纳。是年十一月,毅宗以行贿有据,杀死王陛彦,弃市,并诏令逮薛国观。薛闻知后,迁延日久不赴。

  崇祯十四年(1641)七月,薛国观入京都,毅宗命待令外邸,并言明不株连属下吏员,薛以为自己不会被处死。八月八日,监刑者到薛住处时,薛还在大睡。及至知道皇帝诏命的使者穿着红色衣服时,才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便仰天长叹:“吾死矣!”遂之仓皇寻找小帽,不见,慌忙取青巾包头见使臣。使臣宣读皇帝赐死诏书后,薛自缢而死。第二天,使者奏于朝廷,朝廷准其家人收敛尸体。此后,朝廷没收其赃款9000两,田地600亩,宅院1处。

  薛国观首辅三年,虽获罪于朝,但世人皆言罪不至死,并议论皇帝系以私愤杀之。后世人还以《相国薛公墨辩》一文,为之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