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省 长 

  袁纯清 

  常务副省长 

  赵正永 

  副省长 

  洪 峰 朱静芝(女) 郑小明 吴登昌 

  姚引良 景俊海 

  秘书长 

  秦 正 

  副秘书长 

  蒋 跃 孟建国 胡 勇 史健生 茆君才 

  周玉明 李明远 史俊通 王英武 王红章 

  

  【省政府组成部门及领导成员】 

  省政府办公厅 

  秘书长 

  秦 正 

  副秘书长 

  蒋 跃 孟建国 胡 勇 史健生 茆君才 

  周玉明 李明远 史俊通 王英武 王红章 

  

  省政府参事室 

  主 任 

  周玉明 

  副主任 

  秦向东 高松岩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 任 

  祝作利 

  副主任 

  黄赛蒙 李忙全 贺久长 孟 春 刘 强 

  

  省教育厅 

  厅 长 

  杨希文 

  副厅长 

  李军锋 吕明凯 张雄强 李 谦 

  方光华 卢力群 

  

  省科学技术厅 

  厅 长 

  张 炜 

  副厅长 

  邱义路 许春霞(女) 孙 科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副主任 

  原忠德 秦民生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 

  主任、局长 

  徐自立 

  副主任、副局长 

  张宁岗 苏凤华(女) 姜晓阳(女) 马克尔 

  

  省公安厅 

  厅 长 

  王 锐 

  副厅长 

  雷鸣放 许 强 白少康 陈 里 

  董明军 张 恒 

  

  省国家安全厅 

  厅 长 

  李宗奇 

  

  省监察厅 

  厅 长 

  龚汉江 

  副厅长 

  岳 崇 王晓斌 贠 军 马 奔 

  

  省民政厅 

  厅 长 

  曹莉莉 

  副厅长 

  郭青凡 山振兴 李保存 孙 琳 常延生 

  

  省司法厅 

  厅 长 

  路志强 

  副厅长 

  师宏昌 李书民 范兴明 

  

  省财政厅 

  厅 长 

  刘小燕(女) 

  副厅长 

  韩中林 周彬县 丁云祥 王小龙 苏新泉 

  

  省人事厅 

  厅 长 

  王绪刚 

  副厅长 

  王建中 雷宝岐 雷锋涛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厅 长 

  鬲向前 

  副厅长 

  翟四虎 马新生 陈国强 赵 云 沙德宪 

  

  省国土资源厅 

  厅 长 

  王登记 

  副厅长 

  燕崇楼 梁 枫 

  

  省建设厅 

  厅 长 

  李子青 

  副厅长 

  张 阳 张恒亮 许龙发 郑建钢 

  

  省交通厅 

  厅 长 

  曹 森 

  副厅长 

  王明祥 李永民 胡保存 魏培斌 冯西宁 

  

  省信息产业厅 

  厅 长 

  孙安会 

  副厅长 

  许蒲生 蔡苏昌 王武军 周 建 

  

  省水利厅 

  厅 长 

  谭策吾 

  副厅长 

  洪小康 李润锁 田万全 

  

  省农业厅 

  厅 长 

  王 宏 

  副厅长 

  胡小平 郭志诚 王焕有 高爱平 

  

  省林业厅 

  厅 长 

  张社年 

  副厅长 

  陈玉忠 高永民 

  

  省商务厅 

  厅 长 

  李雪梅(女) 

  副厅长 

  贾明德 宋民生 姚超英 赵银玉 

  

  省文化厅 

  厅 长 

  余华青 

  副厅长 

  蒋惠莉(女) 刘宽忍 李军民 

  

  省卫生厅 

  厅 长 

  刘少明 

  副厅长 

  黄立勋 梁宝林 范 兵 杨芙英(女)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 任 

  冯月菊(女) 

  副主任 

  何振基 庄长城 

  

  省审计厅 

  厅 长 

  屈方方 

  副厅长 

  徐宗一 周新生 张海成 李 健 

  

  【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及领导成员】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 任 

  白阿莹 

  副主任 

  刘 阳 杨晓连 刘文成 

  

  【省政府直属机构及领导成员】 

  省地方税务局 

  局 长 

  姜 锋 

  副局长 

  李有仓 仲瑞智(兼) 贡 献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局 长 

  李仲为 

  副局长 

  赵 宏 薛 华 冯灵生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局 长 

  张福海 

  副局长 

  薛发龙 魏恒星 李建义 

  

  省环境保护局 

  局 长 

  何发理 

  副局长 

  王新荣 李兴民 李孝廉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局 长 

  任贤良 

  副局长 

  王福豹 王 勇 李选政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局 长 

  董旭阳 

  副局长 

  吴丰宽 陆柯仑 

  

  省体育局 

  局 长 

  李明华(女) 

  副局长 

  吴长龄 孙润生 姚金荣 

  

  省统计局 

  局 长 

  王莉霞(女) 

  副局长 

  李铁兵 张晓光 王运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 长 

  李荣杰 

  副局长 

  来撑福 林 伟 张 宁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 长 

  姚 炬 

  副局长 

  王昊文 马 延 平国强 

  

  省粮食局 

  局 长 

  姚增战 

  副局长 

  王 勇 岳万民 

  

  省文物局 

  局 长 

  赵 荣 

  副局长 

  郭宪曾 刘云辉 张 文 

  

  省旅游局 

  局 长 

  董宪民 

  副局长 

  陈清亮 徐明正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 

  主 任 

  张宝文 

  副主任 

  李建华 张少军 王崇民 

  

  省法制办公室 

  主 任 

  宋昌斌 

  副主任 

  王军道 郑 仲 岳喜栋 

  

  【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及领导成员】 

  省工业交通办公室 

  主 任 

  蔡少林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 任 

  彭随义 

  副主任 

  刘训林 杜承章 郭伯权 

  

  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郭汉文 

  副主任 

  贺昌信 杨效宏 

  

  【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领导成员】 

  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 

  主 任 

  田忠林 

  副主任 

  蔡理让 杨三省 刘西建 张仁华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乡镇企业局) 

  局 长 

  王 锋 

  副局长 

  党红忠 诸秀文 李玉怀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 长 

  史健生 

  副局长 

  孟 军 胡铁汉 赵祁敖 阎瑞生 

  

  省文史研究馆 

  馆 长 

  李炳武 

  副馆长 

  徐 晔 王凤英(女)  王天荣 

  

  省地方志办公室 

  主 任 

  刘培仓 

  副主任 

  董健桥 史天社 

  

  省科学院 

  院 长 

  相里斌 

  副院长 

  周 杰 沈茂才 吕建成 

  

  省社会科学院 

  院 长 

  杨尚勤 

  副院长 

  洪援朝(女)  石 英 

  

  省行政学院 

  院 长 

  秦 正 

  副院长 

  欧阳克刚 曹 钢 张贵孝 曹箭射 

  

  省盐务管理局 

  局 长 

  丁义安 

  副局长 

  张延明 李 明 

  

  省知识产权局 

  局 长 

  魏建锋 

  副局长 

  杨行云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局 长 

  李成岗 

  副局长 

  张宽民 赵延周 王 斌 

  

  省核工业地质局 

  局 长 

  苟润祥 

  副局长 

  霍西芳(女)  刘建民 郭三民 

  

  省煤田地质局 

  局 长 

  张斌成 

  副局长 

  李忠斌 张东成 

  

  省机械设备成套局 

  局 长 

  仵西居 

  副局长 

  王宽学 钱志酬 

  

  【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及领导成员】 

  省信访局 

  局 长 

  陈纯山 

  副局长 

  何永洪 支宝生 吴春梅(女) 孙忠信 

  

  省监狱管理局 

  局 长 

  董毓全 

  副局长 

  史合利 高秦安 张敏忠 宋广利 

  

  【省政府直属企业及领导成员】 

  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总经理 

  吴志毅 

  副总经理 

  侯东卫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昝安胜 

  副总经理 

  祁万江 李西乾 赵传耀 

  

  省供销合作社 

  主 任 

  李三原 

  副主任 

  冯 斌 郑忠堂 王彦新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董事长 

  黄怀保 

  总经理 

  李里丁 

  副总经理 

  罗保卫 姬文智 薛永武 肖玉龙 

  施尧夫 张义光 

  

  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郭庆国 

  总经理 

  顾德刚 

  副总经理 

  贺伟轩 徐 晋 

  

  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裁 

  薛季民 

  副总裁 

  杜 磊 何熙平(女) 赵 东 赵 辉 

  温 进 

  

  陕西旅游集团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张小可 

  副总经理 

  任公正 张东生 杨云岗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黄晓平 

  副总经理 

  卢长春 颜学柏 田照峰 曲大伟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沈 浩 

  总经理 

  张积耀 

  副总经理 

  闫世可 田维宽 冯大为 冯和平 

  卢礼栓 梁苏权 邹 涛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梁 平 

  总经理 

  袁小宁 

  副总经理 

  袁知中 赵 军 沈 涛 隋 舵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华 炜 

  总经理 

  髙仰才 

  副总经理 

  杨照乾 尤西蒂 尚建选 张福来 

  闽 龙 朱周岐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戚晓耀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王 鹏 

  副总经理 

  刘 斌 颜宗智 李闻军 李东平 

  

  

  【部省双重管理单位及领导成员】 

  省国家税务局 

  局 长 

  赵 恒 

  副局长 

  王怀宝 薛建英 孙兰华 刘明权 

  

  省测绘局 

  局 长 

  白贵霞 

  副局长 

  臧克福 成燕辉 肖 平 

  

  省地震局 

  局 长 

  胡 斌 

  副局长 

  姬丁义 李炳乾 刘 晨 

  

  省气象局 

  局 长 

  李良序 

  副局长 

  杜继稳 米天明 

  

  省黄金工业管理局(陕西黄金公司) 

  局 长 

  魏奇峰 

  经 理 

  张耐林 

  副局长、副经理 

  贾桂俊 

  副经理 

  景雪涌 

  

  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 

  局长、总经理 

  李嵩震 

  副局长 

  燕宏恩 

  副总经理 

  张曼军 张天峰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局 长 

  刘云涛 

  副局长 

  高勤社 蔺国杰 

  

  【国务院各部委驻陕机构及领导成员】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 峰 

  总经理 

  孙佩京 

  副总经理 

  屠 强 李新建 常世平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行 长 

  刘贵生 

  副行长 

  胡文莲(女) 陈建华 袁庆春 郑 峰 

  戴季宁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行 长 

  杨 勃 

  副行长 

  孙西全 李栓科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 

  行 长 

  惠 平 

  副行长 

  张海琳 毛亚社 张晓钟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党委副书记 

  益 虎(主持工作) 

  副行长 

  韩 桢 孟延平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 

  行 长 

  崔滨洲 

  副行长 

  高育昌 魏承国 孟鸿康 刘红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行 长 

  卓 然 

  副行长 

  杨国祥 秦永贵 袁云涛 毋晓庆(女)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副行长 

  陈中根 王忠民 吴掏飞 许龙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总经理 

  乔安庆 

  副总经理 

  张景学 杜晓力 杨昀(女) 彭怡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总经理 

  王新生 

  副总经理 

  赵志峰 王方勇 

  

  陕西航空工业管理局 

  局 长 

  朱幼林 

  副局长 

  赵晋德 张本荣 魏烈惠(女) 张富宽 

  

  省兵器工业管理局 

  局 长 

  刘建民 

  副局长 

  张世安 

  

  省通信管理局 

  局 长 

  张克中 

  副局长 

  高彩玲(女) 

  

  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殷一平 

  副总经理 

  张 民 李 工 袁 平 武胜利 孙大为 

  

  西安海关 

  关 长 

  周凤琴(女) 

  副关长 

  常开建 冯建鄂 戚平汉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局 长 

  刘兴范 

  副局长 

  王成德 潘路生 邵 白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局 长 

  刘雪松 

  副局长 

  乔新山 柴多山 王小辉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总经理 

  翟大仁 

  副总经理 

  云晓聪 邱晓镇 王建民 

  

  西安铁路局 

  局 长 

  龙 京 

  副局长 

  刘生荣 汪亚平 李桂明 黄钢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永刚 

  总经理 

  和民锁 

  副总经理 

  曹根子 项志敏 郭民龙 马海民 

  刘关洪 崔科宇 郭秀春 张亚君 

  

  西安船舶设备工业公司 

  总经理 

  杨赪石 

  副总经理 

  王志杰 陆 伟 伍亚平 

  石月明 周 琦 刘文斌 

  

  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特派员 

  娄 仲 

  副特派员 

  张全廉 

  

  财政部驻陕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监察专员 

  杜兴让 

  副监察专员 

  费周林 

  

  【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及领导成员】 

  驻北京办事处 

  主 任 

  胡 勇 

  副主任 

  薛合新 张百鸣 李春龙 赵援 

  

  驻上海办事处 

  副主任 

  高立儒 马安荣 

  

  驻广州办事处 

  主 任 

  柳凤敏 

  

  驻新疆办事处 

  副主任 

  谭东生 

  

  驻武汉办事处 

  主 任 

  孙一民 

  

  驻天津办事处 

  主 任 

  董 顺 

  

  

  (梅晓刚) 

  

  【重要会议】 1月8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会议指出,2008年是陕西省“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财政收入增长任务重,支出安排压力大。为此,会议强调:一是要着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全省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省级财政收入都能增长18%的目标。二是要积极发挥财政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努力突破基础设施瓶颈。综合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三是要不断加大支农投入,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促进新农村建设。四是采取得力措施,统筹兼顾,保压相济,保证以民生八大工程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继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五是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1月9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为实现陕西省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要坚持把加快交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心无旁骛,咬紧牙关,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去加快公路建设,能快就别慢、能多快就多快,确保投资总量不回落、建设规模不滑坡、发展速度不减缓,在发展中解除瓶颈,在发展中提升质量,在发展中促进和谐,为建设西部强省、和谐陕西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1月10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健全廉租住房机制,努力实现住有其居的目标。会议强调: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工作机制。二要加大投入,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008-2010年,完成保障目标3年共需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2.77亿元。三要多渠道提供廉租住房房源,增加供给。省上确定实物配租家庭户数要占全部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30%。四要积极探索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问题的新途径,完善制度。五要加强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规范市场。 

  

  1月10日至11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重点要抓好六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的倾斜力度,完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二是按照“稳粮、优果、兴牧”的思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确保总产,加快绿色果品基地建设,突出发展奶牛和生猪两大产业,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三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促进特色产业向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六是全面深化改革,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1月14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必须在坚持全面审计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审计监督的重点。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和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和效益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民生投入的审计力度。重点围绕“民生八大工程”搞好审计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揭露查处截留、挪用建设资金、损失浪费、虚报冒领以及腐败行为,促进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活动总量大、掌管的资金量大、行政权利大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频率,扩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完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五是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经济案件的审计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查深、查透。袁纯清强调,审计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整改。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整改情况要按规定要求向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告。 

  

  2月3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抗灾减灾工作。会议指出,前一阶段,陕西省出现了50年不遇的强降雪过程,10个市81个县(区)185万人受灾,3500多间民房倒塌,380多万亩农作物受灾,800多公里供水管网受冻破损,交通、民航、铁路运输和电力供应受到严重影响。省委、省政府对这次雪冻灾害高度重视,及时应对,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以通路、保电、安民为重点,在全省范围迅速开展抗灾减灾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安排好群众生活。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恢复生产。三是要组织好电煤生产和煤电油运输保障工作。四是要加强市场管理。五是要广泛开展节电节能活动。六是有关部门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2月20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电视电话动员会。会议强调,民生八大工程(教育工程:构建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就业再就业工程:让你放心安心省心找工作;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把流动舞台搭到百家门口;住房保障工程:让居者有其屋;公共卫生建设: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工程:让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西部强省奠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让生活更方便更舒心)内容广泛,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省一级重点做好规划和统筹,市一级重点做好协调和指导,县一级重点做好组织和实施。县(区)是民生八大工程的实施主体,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相关方面要具体落实工作责任,从项目布局、实施到验收,全方位负责到底。 

  

  2月18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无论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还是科技产业发展,西安高新区都是重要的承载体和标志,也是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为此,省政府将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在高端人才引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财政税收倾斜、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平台建设、风险投资和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扩大审批、办事和管理权限,为高新区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提供更为切实的支持。 

  

  3月24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和实施关中地区百镇建设问题。会议决定,建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从今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拿出一亿元,用于关中地区100个建制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县按照比例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关中建制镇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水平得到提升,改变陕西省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状况,促进关中城市群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农村合作医疗问题,会议认为,全省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补助率处于全国前列,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并决定按照新的标准,将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贴资金一步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市、县必须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 

  

  3月25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政府系统勤政廉政建设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从四个方面予以推进。一是以强化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增强决策科学性,实现决策民主化;二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特别要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协调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政府廉洁高效;四是坚持以惩治腐败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保持和维护政洽纪律、行政纪律的严肃性,要改革完善公务消费管理制度,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4月8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健全煤炭有偿使用制度和加强价格调控问题。会议强调,出让煤炭矿权、采矿权,必须坚持有偿、有序、公开的原则,确保陕西省煤炭开发的良好秩序,更好地推动煤炭资源的“三个转化”。要抓好资源评估这一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评估机构选择公开化,评估过程科学化。 

  对价格问题,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加大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粮油储备力度,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各级政府要将此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二是尽快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补贴机制,全面落实有关提高职工收入和农业补贴的政策,及时向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并采取临时价格补贴措施,保证低收人群体买得起基本生活必需品,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肃查处合谋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把各项稳定市场价格的措施落到实处。 

  

  4月18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2008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一是落实好筹资政策,确保政府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到账;二是调整、完善农村新合疗统筹补偿方案,在扩充农村新合疗基金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村新合疗的覆盖面和受益额度;三是加强农村新台疗管理经办机构的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对农村新合疗制度运行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五是加强对农村新合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断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 

  

  4月21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生活待遇有关问题。会议强调,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已基本建立起企业离休人员生活待遇、医疗保障以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机制,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全部得到落实,生活待遇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年事渐高和医疗费用等支出加大,给有的企业离休人员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困难,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进一步满足企业离休人员的实际需要,让他们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和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根据财力状况,陕西省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丧葬费、抚恤金等标准。企业离休人员有关费用标准提高后增加的支出,分别由各级财政、养老保险基金和有关企业承担。 

  

  5月19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再次研究部署陕西省抗震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指出,这次震灾造成全省危损房屋量多、面大,特别是学校、医院受损比较突出,水库、公路、电网等重要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地质灾害风险加大,抗震救灾形势严峻,恢复重建任务繁重艰巨。对此,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准备。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对因地震受伤住院人员全部免费医治,保证受灾群众有地方住、有饭吃,使受灾地区学生能够在安全的校舍上学。会议要求,要抓紧对受灾房屋、重要建筑和基础设施损坏情况进行评估,要以学校、医院和农村居民住房为重点,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修复重建方案。同时,要适当调整一些办公楼的维修等建设性项目,调剂1亿元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要把八大工程、扶贫工作与灾后重建结合起来,整合使用相关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灾区重建。 

  

  5月22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抗震减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具体措施。一、继续把全力以赴救治伤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最好的设备、医生、技术和服务使受灾伤员在身体和心理方面得到全面医治,尽早恢复健康。同时,把用于救治四川伤员的床位增加到5000个。二、千方百计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一是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吃饭、饮水问题。拨付好中央下达的2.5亿元资金和2.58万吨粮食,坚决落实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日10元钱和1斤粮的要求。拨付省级资金2500万元用于恢复重建受损水塔和供水设施,确保受灾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二是把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临时住所作为当务之急。三、切实搞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一是立即启动灾后居民住房建设工程。二是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教学用房和县乡医疗机构用房。三是抓好交通、电力、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恢复建设。四是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五是切实抓好当前经济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夺回来。 

  

  6月11日,省政府、省军区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军地抗震减灾工作协调会议。会上,首先宣读了中央军委总参谋部的命令。会议指出。受“5.12”汶川地震影响,陕西汉中、宝鸡等地部分房屋损毁严重,尽快拆除毁损房屋、清理建筑物垃圾成为目前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鉴于此项任务时间紧、要求高、工作量大,省政府请求省军区给予援助。经报请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批准,驻陕部队派出人员参与陕西省地震灾区毁损房屋的拆除清理工作。会议强调,这次任务的重点是拆除清理陕西受灾严重的汉中、宝鸡等地学校、医院的毁损房屋。接受部队援助的当地政府部门,要在做好毁损房屋鉴定的基础上,及时详细地为部队提供需要拆除清理的毁损房屋名单及所在方位,科学排出工程进度表,并为部队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6月13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灾后全面恢复生产工作。会议指出,当务之急是全面恢复生产。首先,要正确分析陕西当前灾情形势,充分认识全面搞好恢复重建生产对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具有的重要意义。第二,恢复生产必须坚持自力更生,地方负责的原则,不能产生等、靠、要的思想。借助恢复生产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对一些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不予以恢复;恢复生产要抓住重点,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抢先恢复重要的基础设施,例如交通、通讯、电力等,同时抓好农业的抢收抢种,并确保工业生产和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灾区恢复生产的同时要为灾区群众创造就业门路;要维护安全和稳定。第三,解决好恢复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做到分类指导,实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工作协调发展,加快全面恢复。第四,政府各级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恢复生产工作,确保陕西省今年经济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6月13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地震灾区农民住房、中小学、乡镇医院、城乡供水设施恢复重建等事项。会议指出,灾区学校恢复重建,要按照为学生提供安全、优美学习环境,建成应急避灾场所的目标,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明确范围,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汉中、宝鸡作为重点区域。二是明确时限,总体上两年完成重建任务。其中,加固维修的校舍要尽快完工,恢复重建的校舍一般在2009年春季开学前完成,需整校搬迁的可适当延长时限,职业教育中心2009年底完成,陕西理工学院2010年前完成恢复重建。三是搞好资金筹措。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适度利用金融资金。财政资金主要由中、省承担,市县按责任承担配套资金。四是重建的学校一般应在原校建设。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抓紧修改规划,待国务院有关政策明确后随即实施重建工作。省上先行下拨1亿元用于各地校舍维修加固。 

  

  6月24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第十八次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省政府决定西安市对口支援宝鸡市陈仓区、延安市对口支援太白县、榆林市对口支援南郑县、延长集团对口支援陇县、有色集团对口支援勉县、煤业集团对口支援于阳县,原定的金融机构对口支援继续实施,支援期限为2008年至2009年。同时,中国红十字会也将对口支援石泉、凤翔、南郑和勉县。对口支援原则上以资金支持为主,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条件、修复公共服务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为重点。会议明确,末列入对口支援的受灾县,属国家抉贫开发重点县的,由省上统筹解决原定由县上负担的每户2000元的农村受灾群众建房补助。同时,对10个受灾严重的县区,在利用特殊党费实施“百千万工程”中给予适当倾斜。 

  

  7月9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实施振兴计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需要,又是促进人才向陕西省农村基层流动,实现人才队伍在地区、行业、产业方面的合理布局和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顺利实施。 

  

  7月10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会议强调,义务教育实行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保证质量和水平。要将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要保障农村边远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7月15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当前要坚定贯彻省政府确定的“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团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的工业发展战略,推进全省装备制造业跨越式发展。为此,必须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陕西装备制造业经济总量。到2012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二是改革和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以提高产品和产业本地配套率及企业重组整合为“抓手”,推进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四是继续推进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五是实施大集团大公司战略;六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七是抓好装备制造业工业园区建设;八是以培养企业家为重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7月22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根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研究落实下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具体措施。会议强调,陕西上半年经济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仍然是陕西的基本省情。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转变作风,强化责任,进一步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实施追赶战略,扭住发展这个主题不放手、不松劲,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8月4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城市群建设规则》。会议强调,建设关中城市群,要立足于历史文化的至高性、科教的领先性、地域的枢纽性和战略的安全性,按照国际关中、现代关中、人文关中、生态关中的定位和“一轴一环三走廊”的空间布局,将关中城市群建成既有一定综合实力、又有明显地方特色,既有浓厚历史气息、又充满现代活力的重要城市群。要以西安都市圈为核心板块,做强做大西安市这个龙头;以现有城市为基础,做大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地级城市;以资源和特色产业为依托,做强小城市;以关中百镇建设为契机,做优小城镇。要加强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产业布局、交通建设、水利设施、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以及市场体系等方面的规划,为推进关中城市群建设提供强大支撑。通过加快推进关中城市群建设,力争2010年和2020年关中地区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52%和62%,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8月29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陕西主要污染物减排问题。会议指出,去年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首次出现双下降,今年上半年又分别下降了3.18%和2.31%。但减排的压力依然很大,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10年,将无法完成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分别控制在81.1万吨和31.5万吨以内的任务。为此。会议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建设、燃煤电厂脱硫以及“五小”企业关停等工作,明确考核指标和时间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同时,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第三产业,积极推进省内排污权交易试点,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环境资源,通过科学发展促进减排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省上将在陕北设立环境监察派出机构。 

  

  9月8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快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问题。会议指出,当前陕西省高速公路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通车里程超过2000公里,位居西部笫一、全国第九,目前在建公路规模占全国的15%,西安已成为全国高速公路交汇最多的城市。高速公路建设缓解了交通的瓶颈制约,拉动了固定资产投入,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的冰雪和地震灾害后,国家决定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这对陕西是一个重大机遇。为此会议强调,要从形成大物流和促进服务业迅速发展的高度认识高速公路枢纽省份的地位,进一步扩大高速公路建设规模。要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路网规划,并尽快开工一批新项目。要以增路扩能为重点,完善省内路网建设,提高通行能力,增强高速公路的便捷性、有效性和通达性。有关部门和地市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为高速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9月21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奶制品销售问题。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示范区分管领导,省农业厅、财政厅、质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三鹿”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来,对全省乳业市场造成很大影响。一些乳制品加工企业少收奶,甚至不收奶,农民卖奶难、倒奶现象时有发生,原料奶收购价大幅下降,极大影响了奶农利益,挫伤了奶农的生产积极性。 

  会议强调,本地中小企业要抓住这个发展机遇,保持陕西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农业厅加强对奶源和奶站建设的管理,尽快制定全省统一的畜牧业质检标准,完善检查设备,加大检验检疫力度;省质监局督促企业加强自检能力,从源头上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相关政府部门特别是市县一级要加强对奶源的管理。同时,鼓励养殖大户收购散户奶牛,转变生产方式;必要时银行可对相关企业加大贷款力度,由政府贴息,企业加大对奶粉等易长时间储存的产品的生产和储备;建立市场保护性收购价,保护奶农利益;做好相关企业工作,督促企业按合同收购鲜奶。对西安、宝鸡出现问题奶粉的企业要查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10月27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陕西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8—2020)》会议指出,国家决定实施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并将大型运输机项目定点陕西,是陕西省航空产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据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要围绕大飞机项目,以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阎良航空制造园、蒲城通用航空产业园;咸阳空港产业园、宝鸡飞行培训园、汉中加工制造园为承载,把自己的事情办好。要以发展航空材料、配套零部件和航空服务业为重点,加速实现技术、人才、资金、装备等生产要素的高度聚集和有效整合,形成产业链完整、专业分工合理的航空产业集群。要通过设立航空产业发展基金、减免相关费用、建设标准化厂房等措施,加大招商引资金力度,吸引各方投资者参与我陕西省航空产业。要加强领导,搞好服务,创新管理体制,为陕西省航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1月17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会议强调,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以西安为中心沿陇海铁路形成“一”字形主轴,经阎良向铜川、蒲城辐射形成“v”字形主骨架,同时连接关中北环主要历史文物景点及秦岭北坡生态区构成环线,项目规划1204公里,会议要求,要抓住当前国家加大铁路建设力度的有力时机,结合关中城市群建设的布局和未来发展,遵循“高效、快捷、环保”的原则,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精心建设好这一重大项目。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要与铁路客运专线、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关中地区骨干公路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分工明确、互为补充、便捷通畅的立体交通体系。省级有关部门和地市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这一重大项目如期顺利开工。 

  

  12月10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打击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工作会议。会议强调,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严重影响陕西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打击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执法合力,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重点突破,震慑犯罪的嚣账气焰,始终保持对违法分子高压态势,坚决遏止违法案件的发生。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按照属地原则由事发地各级政府总负责。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活动力度,教育投资者增强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 

  

  12月31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省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指出,2008年是实施民生八大工程(教育工程、公共卫生工程、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社会保障工程、住房保障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的第一年,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共投入资金335亿元,比计划多投入70多亿元,所有项目全面启动,十个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会议强调,民生八大工程是一项惠及全省群众的民生项目和发展工程,2009年将投入资金400多亿元,要求所有项目都要责任到处、任务到人,并抓好跟踪落实。监察、审计部门要以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让社会放心、群众满意。 

  

  【重要决定】 1月28日,陕政发〔2008〕6号,省政府关于2007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4月18日,陕政发〔2008〕16号,省政府关于追授戴俊、易斌和授予杨志伟等人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5月16日,省政府134号令,省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 

  7月23日,省政府135号令,省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12月24日,陕政发〔2008〕68号,省政府关于第四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12月27日,陕政发〔2008〕70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 

  12月29日,陕政字〔2008〕141号,省政府关于授予合阳县延安市宝塔区陕西省教育强县(区)称号的决定。 

  

  【重要通告】 6月27日,陕政发 〔2008〕27号,省政府关于禁止在黄金峡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10月6日,陕政发〔2008〕4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李家河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12月3日,陕政发〔2008〕59号,省政府关于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告。 

  

  【政令】 1月11日,省政府第129号令,《陕西省内部审计规定》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30日,省政府第130号令,《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已经省政府2008年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30日,省政府第131号令,《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8年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30日,省政府第132号令,《陕西省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2008年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省政府第133号令,《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8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5月16日,省政府第134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08年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月23日,省政府第135号令,现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0月21日,省政府第136号令,现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的决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12月12日,省政府第137号令,《陕西省石头河水库引水系统保护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8年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重要通知】 1月2日,陕政发 〔2008〕2号,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意见》退耕还林的目标任务:一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二是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政策。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陕西省长江流域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 

  

  1月2日,陕政办发〔2008〕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各类新开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八项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已采取保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1月9日,陕政办发〔2008〕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1、参保范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阶段实行县级统筹。具有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均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2、缴费标准:参保农民原则上按年缴费,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积累。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个人按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集体补助部分也纳入个人账户)缴费,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社会捐助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列入统筹账户。 

  3、领取标准: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的计发月数标准执行);第二部分为养老补贴,养老补贴是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60岁以上参保人员按一定标准发给的补贴。同时逐步建立养老金增长机制,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比例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3月14日,陕政办发〔2008〕1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以及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严格控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发生破产、兼并等情形时,所涉及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可依法转移。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是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3月28日,陕政发〔2008〕1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实施单位,分解各行业重建任务和实施步骤,落实资金,倒排工期,尽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夺取抗灾救灾工作全面胜利。在修复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做好:电煤运输和煤矿设施;电网设施;交通设施;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通信设施;其他基础设施(包括教育方面,广播电视方面,卫生方面,环保方面等)。 

  

  4月10日,陕政办发〔2008〕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意见》要求,严格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按照《条例》规定,由承办者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均应向活动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公安机关要严格实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制度,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举办。县级以上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其安全保卫工作由举办活动的政府负责,但同时应责成相关公安机关制订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单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须经同级政府同意,相关公安机关要制订周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凡组织有宗教内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定,在征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方可举行。对每年定期例行的大型宗教活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重复申请。 

  

  4月16日,陕政发〔2008〕15号,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规定,新设煤炭探矿权、采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由中央财政出资、地方财政出资、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矿产地;探矿权、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国家和省两级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划定的勘查区块;国土资源部、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划矿区由国家或省出资进行预查、普查和必要详查后形成的矿产地;非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煤炭资源由省或市出资进行预查、普查和必要详查后形成的矿产地;其他矿区引入社会资金实施勘查的。同时,又按国家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经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可以允许以协议方式有偿取得矿业权: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开发项目;经省政府批准的大型煤炭开发项目;已设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项目;国家出资为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 

  

  4月18日,陕政发〔2008〕17号,省政府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一、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新建城市道路、广场和绿化用地的规模和数量,对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顾实际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以及高档住宅、别墅等项目用地,坚决不得供地。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二、农村用地要坚决贯彻“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陕西省规定的标准,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农村新增宅基地要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废旧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规划明确撤并的村庄,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和改扩建住宅。对因国家建设拆迁安置需要建设住宅的和因土地整理涉及村民建设住宅和农民新村建设的,应当统一规划建设农村住宅小区。 

  

  5月14日,陕政办发〔2008〕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通知。《通知》反对拐卖妇女儿童总体目标是: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战略措施是: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2.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办法,为实施《行动计划》提供经费保障。3.强化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5.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6.建立全国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7.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8.加强国际合作,有效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6月4日,陕政办发〔2008〕6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提高医疗救助受益面:一是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二是完善救助模式。建立对大病、重病、慢性病的住院医疗救助和非住院的医疗费补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满足城市困难群众的不同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救助的受益率。积极探索逐步取消病种限制、不设救助起付线、按比例分段救助等住院医疗救助形式;积极探索日常医疗救助模式,通过发放一定数额的医药补助金或医疗救助卡,开展针对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中“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老弱病残人员、需长期院外维持治疗的重病人员等的日常医疗救助。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城市医疗救助可用资金总量及救助对象的人数,及时调整、提高住院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同时,针对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和基本医疗需求,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对救助对象中“三无人员”和重病、重残等人员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6月25日,陕政发〔2008〕25号,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地震受灾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一是补助范围:因房屋倒塌和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且倒损房屋已经拆除的无房户,列入重建范围,每户住房面积一般依据人口多少按60—80平方米建设。对地震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三孤”人员,可实行集中供养,重建或新建县级中心敬老院供养规模不得低于300人。对长期不居住的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有新住房但旧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老人单独住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其子女有住房条件的;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临时房、简易房、独立厨房等不列入补助范围。二是补助标准:农村居民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需规划重建的,国家每户补助10 000元,省级每户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补助5000元。对部分贫困地区的特困户,在扶贫资金中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对农村居民损坏房屋需要修缮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7月9日,陕政发〔2008〕30号,省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力争用15年左右的时间,实施“三步走”战略,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高端人才荟萃、创新创业活跃、产业集群发达、新兴业态兴旺的科技创新之城,拥有一批世界一流的科技产业人才,拥有一批世界一流的自主创新成果,拥有一批世界一流的科技企业,使西安高新区成为具有一流机制、一流环境、一流要素、一流绩效的科技园区。 

  

  7月24日,陕政发〔2008〕3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此,《意见》要求,努力提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水平。一是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四是积极支持农业生态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8月7日,陕政发〔2008〕35号,省政府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问题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为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作出以下规定:一、在税收方面。(1)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重灾区实行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允许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国家限制发展的特定行业除外。(2)对重灾区的损失严重企业,免征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款项以及与抗震救灾有关的减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企业实际发生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对受灾地区企业、单位或支援受灾地区重建的企业、单位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灾后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在三年内给予进口税收优惠。二、减轻个人税收负担方面。(1)对受灾地区个人取得的各级政府发放的救灾款项、接受捐赠的款项,对抗震救灾一线人员按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规定标准取得的与抗震救灾有关的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2)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自2008年5月1日起2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月30日,陕政发〔2008〕40号,省政府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通知》(一)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杂费标准执行,即小学240元/生/学年,初中300元/生·学年。(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安排,中央财政按照各市(区)免除学杂费资金总额的50%安排奖励资金;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财政与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按4∶6比例分担,设区市政府确定市、区财政具体分担比例。(三)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四)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落实。 

  

  9月22日,陕政办发〔2008〕10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一是以兴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二是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或收取保证金进行非法集资的;三是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四是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承诺回报为名,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9月24日,陕政发〔2008〕47号,省政府关于稳定奶业生产保护奶农利益的通知。《通知》规定,为切实保护奶农利益,对生鲜奶实行保护价收购。生鲜奶保护价按照优质优价和保本经营的原则,由各设区市物价、农业部门根据当地生鲜奶生产成本确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行。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收购量和合同价格收购生鲜奶,超量收购生鲜奶收购保护价原则上不低于每公斤2元。 

  

  9月24日,陕政发〔2008〕47号,省政府关于稳定奶业生产保护奶农利益的通知。《通知》规定,为切实保护奶农利益,对生鲜奶实行保护价收购。生鲜奶保护价按照优质优价和保本经营的原则,由各设区市物价、农业部门根据当地生鲜奶生产成本确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行。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收购量和合同价格收购生鲜奶,超量收购生鲜奶收购保护价原则上不低于每公斤2元。 

  

  9月24日,省政府关于稳定奶业生产保护奶农利益的通知。《通知》要实行生鲜奶保护价收购政策,对生鲜奶保护价按照优质优价和保本经营的原则,由各设区市物价、农业部门根据当地生鲜奶生产成本确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行。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收购量和合同价格收购生鲜奶,超量收购生鲜奶收购保护价原则上不低于每公斤2元。《通知》要求,强化奶源监督管理,畜牧兽医部门要向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派驻生产监督员,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彻底杜绝掺杂使假、污染奶源等违法行为。 

  

  10月15日,陕政发〔2008〕5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划建设目标和任务。一、目标:“十一五”期间,全省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要各至少建设一个应急避难场。 

  “十二五”期间,20万人口以上城市在市区至少建成3个应急避难场所,有效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至少达到15万平方米,满足30%市区人口应急避险需求;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在市区至少建设10个应急避难场所,有效应急避难总面积至少达到100万平方米,满足40%市区人口应急避险需求;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应急避难场所,满足30%城镇人口应急避险需求。 2020年,全省城镇逐步建设能满足70%人口应急避险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 长远目标:最终达到人均避难场所面积2.5平方米的目标。二、任务:“十一五”期间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市共试点建设6个应急避难场所。宁强、略阳、勉县、陈仓4个地震重灾县(区)和36个受灾县(区),在恢复重建过程中,根据城镇的建设规模,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各市、县、区要根据本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执行新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确保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真正成为安全、可靠的应急避难场所。 

  

  10月23日,陕政办发〔2008〕1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主要特征为:(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二)属地管理。(三)依法查处。(四)及时果断。(五)协作配合。(六)积极稳妥。 

  

  11月2日,陕政办发〔2008〕1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向有关人员增发2008—2009年度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通知》规定,一、增发取暖补贴的人员范围:本次增发冬季取暖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城市低保户,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二、增发取暖补贴的标准:2008—2009年度取暖期,城市低保户每户增发60元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取暖补贴。取暖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一次性增发取暖补贴,旨在缓解供热价格上调后给城镇有关人员生活带来的影响,属临时干预措施。三、增发取暖补贴的资金来源:(一)城市低保户的取暖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不同地区、不同分担比例共同承担。(二)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比例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解决。(三)企业职工取暖补贴由其所在企业自行解决。 

  

  11月15日,陕政发〔2008〕5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节油节电的主要措施是:当前应重点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节约潜力大的关键设备和电解铝、电解锌、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其他领域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节油节电工作。 

  

  12月16日,陕政发〔2008〕6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改革人事分配制度:一是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管理办法,定编定岗不定人,公开招聘、全员聘用,不搞终身制。新进人员,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纳入统一公开招聘范围,实行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实行三级聘任制,区卫生局聘社区卫生中心主任,主任聘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聘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严格准入资质,保证人员质量,建立因事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绩效考核、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应成为职工收入的主体。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绩酬挂钩、按劳分配,不吃大锅饭。严禁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省卫生和财政部门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指南,各设区市负责制订考核办法。省对市、市对区、区对机构、机构对工作人员,逐级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以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核定机构经费、确定人员绩效工资和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倾斜的激励机制。 

  

  12月22日,陕政发〔2008〕67号,省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对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是: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在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资源的同时,实现资源产业与非资源产业、城区与矿区、农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增加劳动就业、缩小贫富差距、改善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合力解决资源型城市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二、工作目标:2010年前,基本建立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铜川、渭北等煤炭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失业下岗人员数量较多、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基本解决。2012年前,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使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表彰与奖励】 一、陕西省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表彰的先进集体 

  1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通报 

  陕政涵〔2008〕 2号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加强城镇人居环境建设、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镇面貌焕然一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省政府决定,命名西安市为“省级园林城市”,麟游县、凤县、凤翔县、镇巴县为“省级园林县城” 

  

  1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先进城市的通报 

  陕政办函〔2008〕 7号 2007年,全省廉租住房保障投入资金2.9亿元,新建廉租住房14.6万平方米,3.6万余户廉租家庭住房困难得到进一步缓解,全省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根据《省人民政府2007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通过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考核评比,西安市、宝鸡市、安康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达到优秀标准。经省政府同意,对西安市、宝鸡市、安康市予以通报表彰。 

  

  1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政字〔2008〕 6号 2007年8月至1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集中开展了一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和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开展,省政府决定对在专项整治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西安市卫生局等36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附:陕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名单 

  西安市卫生局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农业局 

  西安市长安区政府 

  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宝鸡市商务局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宝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咸阳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功县人民政府 

  三原县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渭南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渭南市临渭区政府 

  富平县政府 

  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塞县沿河湾镇政府 

  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康市商务局 

  旬阳县人民政府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省卫生厅法监处 

  省卫生监督所 

  省商务厅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处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与食品检验监督处 

  

  1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市(区)和单位的通报 

  陕政字〔2008〕 8号 2007年,省政府与各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各市(区)、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安全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要求,以全面完成国务院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为目标,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任务。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延安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民政府、咸阳市人民政府、商洛市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等6个市(区)政府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西安铁路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7个厅(局);对2007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汉中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等5个市政府以及省建设厅、省国防科工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等7个厅(局)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对2007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省公路局给予通报表彰。 

  

  1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充分就业优秀社区的通报 

  陕政字〔2008〕 9号 2007年,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国务院、省政府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1345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1745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开展各项就业服务援助、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政府决定对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兴乐社区等20个充分就业优秀社区予以通报表彰。 

  附:全省充分就业优秀社区名单 

  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兴乐社区 

  莲湖区红庙坡街道纸坊南村社区 

  雁塔区电子城街道西京社区 

  灞桥区席王街道汽配厂社区 

  

  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开发区社区 

  金台区东风路街道陈仓园社区 

  

  咸阳市:秦都区西兰路街道沈家社区 

  渭城区文汇路街道新兴北路社区 

  

  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街道新建社区 

  

  渭南市:临渭区杜桥街道西岳社区 

  合阳县城关镇环北社区 

  

  延安市:宝塔区凤凰山街道北门口社区 

  甘泉县下寺湾镇下寺湾社区 

  

  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惠泉路社区 

  榆阳区青山路街道文化路社区 

  

  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莲湖社区 

  勉县勉阳镇东风社区 

  

  安康市:汉滨区老城办事处金川社区 

  石泉县城关镇向阳社区 

  

  商洛市:洛南县城关镇西街社区 

  

  1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政字〔2008〕10号 2007年,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8万人,其中劳务输出504万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10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04%,创劳务收入251亿元。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发展,省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商洛市人民政府等32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附: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市 

  商洛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工作先进单位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办事处 

  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县、区 

  长安区人民政府 

  扶风县人民政府 

  秦都区人民政府 

  临渭区人民政府 

  榆阳区人民政府 

  子长县人民政府 

  西乡县人民政府 

  紫阳县人民政府 

  镇安县人民政府 

  耀州区人民政府 

  凤翔县人民政府 

  武功县人民政府 

  礼泉县人民政府 

  合阳县人民政府 

  绥德县人民政府 

  安塞县人民政府 

  宁强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人民政府 

  丹凤县人民政府 

  杨陵区人民政府 

  

  1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08〕11号 2007年8月至1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集中开展了一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和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开展,省政府决定对在专项整治期间作出突出成绩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7家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2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108国道疏通解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政办函〔2008〕22号 2008年1月中旬以来,我省各地普遍遭遇持续强降温降雪天气,公路交通运输严重受阻。1月24日,四川省因路面积雪封闭由陕入川道路,致使108国道宁强段严重堵塞,6000余辆车辆滞留,10000余名司乘人员被困。 

  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和汉中市政府、宁强县政府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得力措施,全力疏导交通。省交通厅在积极向交通部汇报情况、主动与四川省交通厅协商的同时,及时启动防滑除雪保畅预案,派出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指挥疏导交通,动用各种除雪设备清除路面积雪,并积极为滞留人员提供饮食、医疗等服务;省公安厅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和地方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全力疏导救援;省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为疏通解困工作及时提供预测预警;汉中市政府多次紧急磋商研究应对措施,并于1月26日召开紧急现场会议,交通、公路、公安、运管、城管等部门,通力配合,各司其职投入救援服务工作,组织大量人力上路撒盐、撒防滑料;宁强县政府从沿线乡镇抽调了大批干部上路维持秩序、提供救援,并专门派出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昼夜巡护提供医疗服务。在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截至1月28日12时,滞留车辆全部疏散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全省人民战胜因持续强降温降雪天气所带来的各种困难,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在108国道疏通解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交通厅等19个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扬。 

  附:108国道疏通解困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陕西省交通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气象局 

  陕西省公路局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陕西省西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强管理所 

  汉中市人民政府 

  宁强县人民政府 

  汉中市交通局 

  汉中市公安局 

  汉中市公安交警支队 

  汉中公路管理局 

  宁强县公安局 

  宁强县交警大队 

  宁强县黄坝驿乡人民政府 

  宁强县汉源镇人民政府 

  宁强县公路管理段 

  汉中公路管理局黄坝驿超限运输检测站 

  

  2月1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办函〔2008〕28号 2007年,全省各地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深入开展“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省水利事业呈现出投资加大、建设加快、管理加强、效益提高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一批领导重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经过综合考评,西安市、榆林市、商洛市和临潼区、蓝田县、岐山县、凤翔县、旬邑县、淳化县、宜君县、华县、临渭区、延长县、子长县、子洲县、榆阳区、汉台区、宁强县、白河县、汉阴县、山阳县、丹凤县等22个市、县、区人民政府被评为2007年度“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2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08〕18号 2007年,我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取得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个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双降”的好成绩。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在造纸企业污染治理与监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在石油资源开发污染环境整治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千阳县人民政府和咸阳市环保局,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推进与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汉中市环保局,在实施燃煤电厂脱硫项目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予以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表彰。 

  

  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办函〔2008〕36号 2006—2007年度,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完善防火安全措施,扎实整改火灾隐患,有力推进了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进程,有效地遏制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省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根据对两年来消防工作的考评结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6—2007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咸阳市政府、渭南市政府、榆林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3月1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字〔2008〕26号 2008年1月中旬以来,我省遭受了50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降雪和低温冷冻天气,造成全省境内公路交通严重受阻,电煤供应频频告急,电力供需形势异常严峻,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受到重大影响。危急时刻,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电力、铁路、交通等部门迅速出击,顶风冒雪,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克服种种困难,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了道路畅通和电力供应,取得了抗雪救灾工作的阶段性胜利,确保了群众生活基本正常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此次抗击冰雪灾害、确保煤、电、油、运工作正常运行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工交办、省电力公司、西北电网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西安铁路局、省煤业化工集团公司等37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附:全省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省工业交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煤炭工业局   

  省公路局    

  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省交警总队    

  西安市高交支队    

  铜川市高交支队    

  延安市高交支队    

  西安铁路局    

  咸阳市人民政府    

  省煤业化工集团公司    

  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    

  铜川矿务局    

  黄陵矿业集团公司    

  澄合矿务局    

  韩城矿务局    

  蒲白矿务局    

  崔家沟煤矿    

  柴家沟煤矿    

  红石岩煤矿    

  省电力公司    

  西北电网公司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华能秦岭(华)发电公司    

  华电陕西燃料公司    

  华电蒲城发电厂    

  大唐陕西发电公司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厂    

  华能铜川电厂    

  国电宝鸡第二发电厂    

  渭河发电公司    

  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    

  省天然气公司    

  长庆油田公司    

  中石油西北销售陕西分公司 

  

  3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8〕11号 2007年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创建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创建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经考核验收,阎良区、金台区、岐山县、三原县、长武县、印台区、富平县、合阳县、南郑县、城固县、甘泉县、吴起县、定边县、靖边县、旬阳县、白河县、镇安县、洛南县等18个县(区)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目标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对以上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20万元。 

  

  3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陕西2008悉尼春节文化交流活动及组织筹备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8〕12号 为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打造陕西文化精品,扩大陕西海外宣传,按照外交部和文化部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组织了649名文艺工作者和自费游客,于2008年2月9日至14日在澳大利亚开展了“陕西2008悉尼春节文化交流活动”。此次活动以“鼓舞中华、唱响陕西”为主题,在澳开展了花车彩装大巡游、广场综合演出、陕西民俗展览,举办了陕西旅游推介会,并参加了堪培拉多元文化节和我驻澳使领馆开放日文艺演出等活动。这是我省自建国以来规模最大、参与最广泛、内容最丰富的一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在澳掀起了陕西文化旅游热潮,得到国内外主要媒体的广泛关注和充分报道,得到了外交部、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在澳华侨华人的热烈欢迎,有力地配合了国家总体外交的需要,充分展示了陕西文化资源优势,展现了当代陕西的风采,为加强我省对外开展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批企业和游客的支持和参与更增添了活动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开创了文化、旅游、经贸结合走出国门的新路子。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对外交流与合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在此次活动筹备及展演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省文化厅、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等19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附:陕西2008悉尼春节文化交流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省文化厅    

  省旅游局    

  省外事(侨务)办    

  西安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经济社会发展处    

  陕西省歌舞剧院    

  西安市歌舞剧院    

  陕西文化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    

  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中旅出境旅游公司    

  西安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4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8〕14号 2004年我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省提前三年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发展目标,成为全国第三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省份,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健康、构建和谐陕西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政府决定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镇安县、临潼区、陇县、旬邑县、宜君县、韩城市、志丹县、定边县、勉县、石泉县等10个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 

  

  4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省级卫生城市的通报 

  陕政字〔2008〕47号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我省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渭南市通过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搞好公共卫生管理,实施农村改厕等措施,在塑造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省爱卫会专家组考核验收,并经2008年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命名渭南市为“省级卫生城市”,奖励人民币10万元。 

  

  8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神木县赵家梁煤矿“7·31”冒顶事故救援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政函〔2008〕125号 2008年7月31日15时50分,我省神木县赵家梁煤矿开采区发生冒顶事故,冒顶区距井口约2600米,地表塌陷面积约12万平方米,9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科学施救、快速施救,如实发布事故和施救情况;省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两次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导救援工作,慰问救护队员。榆林市、神木县两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全力以赴解救被困矿工。经过五个昼夜的艰苦奋战,于8月5日18时25分成功救出8名被困矿工,最后一名被困矿工仍在全力搜救之中。 在此次事故抢险救援中,神华集团神东分公司等企业和单位充分发扬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与省市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成功解救出8名被困矿工,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此次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神华集团神东分公司救护队、地测公司、榆家梁煤矿支护队、陕西煤业神木南区救护队、榆林矿山救护队、澄合矿务局救护队、省煤田地质局185队、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等企业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9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支持陕西地方经济成绩显著的金融机构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8〕24号 2007年,全省金融机构紧密结合陕西实际,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陕西金融事业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综合测评优良的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彰。 

  

  9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08〕138号 2007年,全省2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引进省外内资项目554个,实际到位内资271.8亿元,增长43.78%,占全省实际到位内资总额的42%;引进外资项目117个,实际到位外资8.1亿元,增长37.51%,占全省实际到位外资总额的68%。开发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带动、辐射、示范作用日益明显。在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促进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开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评选出西安高新区等14个开发区,分别荣获2007年度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招商引资先进奖和招商引资进步奖,现予通报表彰。 

  附:陕西省2007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引进重大项目奖)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神府经济技术开发区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二、招商引资先进奖 

  西安泾河工业园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三、招商引资进步奖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西安未央工业园 

  铜川市新区 

  

  9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和争先进位前十县的通报 

  陕政办函〔2008〕178号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工业强县战略,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以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为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县域经济和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呈现出争创“十强县”、争先进位、冒尖争一流的良好精神状态和发展氛围,涌现出一批区域经济特色鲜明,发展势头强劲的先进县(市、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2007年度“十强县”县均实现GDP98.6亿元,人均GDP35 79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倍,全国的1.95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 2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69元,分别比83个县(市)平均水平高出2045元和1135元。首次出现GDP超过200亿元的县,靖边县达到203.8亿元。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决定》(陕发〔2003〕 18号)精神和《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暂行办法》(陕政发〔2004〕31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07年度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和获得2007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的十个县给予通报表彰。 

  附1:2007年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1 神木县 

  2 靖边县 

  3 志丹县 

  4 吴起县 

  5 府谷县 

  6 安塞县 

  7 韩城市 

  8 高陵县 

  9 洛川县 

  10凤翔县 

  

  附2:2007年“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获奖县 

  

  序号县(市)2007位次 2007年比 

  2006年进位 

  1子洲县4625 

  2商南县5425 

  3石泉县5123 

  4宁强县6220 

  5定边县1519 

  6洋 县4818 

  7白河县6018 

  8旬邑县3816 

  9长武县4015 

  10镇安县4315 

  

  

  10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为2008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在京成功举办系列重大文化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8〕26号 2008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我省按照北京奥组委和文化部的要求,在北京成功举办了系列重大文化活动。通过本次文化活动,宣传了陕西优秀传统文化,扩大了陕西文化品牌影响,为本届奥运会和残奥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作出了贡献。本次活动规模宏大、时间集中、艺术门类齐全、影响较为深远,充分展示了陕西文化资源优势和当代陕西风采,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在北京掀起了陕西文化热,得到北京奥组委、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为我省今后打造艺术精品和文化品牌积累了经验。 

  在本次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市县政府及有关方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为本次活动圆满成功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广大艺术工作者和民间艺人积极参与,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提高了本次活动的艺术水平和展演质量,充分展示了陕西文化建设新实力、新成就和新形象,提升了陕西文化品牌影响力。为了表彰先进,鼓励奉献,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省政府决定对2008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为我省在北京成功举办系列重大文化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省文化厅、渭南市人民政府等20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附:陕西省2008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在京成功举办系列重大文化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陕西省文化厅    

  渭南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志丹县人民政府 

  

  (一)  天地社火开幕式前表演 

  陕西省艺术馆   

  渭南市文化局   

  韩城行鼓演出团   

  潼关民间艺术团   

  宝鸡市文化局   

  宝鸡市歌舞团   

  宝鸡市新声剧团 

  

  (二)  中国故事陕西祥云小屋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陕西省文化展览展示公司   

  陕西省民间艺术剧院   

  

  (三)  相约北京奥运重大展演    

  陕西省戏曲研究院   

  西安话剧院   

  志丹县歌舞剧团   

  

  (四)  优秀民间艺术晋京演出    

  华阴老腔艺术团   

  横山县艺术团   

  

  (五)  雕塑作品建树奥运会主会场区 

  陕西省雕塑院 

  

  10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8〕27号 2006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以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采取网点改造、资产重组、社会加盟等多种形式,逐步构建连接城乡、双向流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到2008年9月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配送中心238个、连锁网点18 217个,在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对在“新网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西安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省供销合作总社、省财政厅、西安市供销社、榆林市供销社、陕西华夏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陕西农资化肥有限公司、延安市宝塔区再生资源公司、陕西昌盛实业集团公司等11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10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年全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项目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陕政函〔2008〕162号 蓝田至商州、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永寿至凤翔路口、柞水至小河、宁强至棋盘关段高速公路分别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沪陕线、福银线、包茂线和京昆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十一五”重点工程项目。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及国家有关部委大力支持下,省级有关部门、沿线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配合,数万名建设者克服罕见冰雪灾害和汶川地震影响,艰苦奋战,顽强拼搏,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年内将建成高速公路403公里,使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466公里,这对改善全省区域交通条件,展示陕西开放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也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丰硕成果。省政府决定,对在蓝田至商州、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永寿至凤翔路口、柞水至小河、宁强至棋盘关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交通厅、省政府办公厅交通电力处、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处、商州区政府、蓝田县政府、长武县政府、宁强县政府、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3个建设管理、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附:2008年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项目先进单位名单(共33个) 

  一、受表彰的政府和部门(13个) 

  省交通厅   

  省政府办公厅交通电力处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处   

  省国土资源厅发展规划处   

  省水利厅江河水库管理处   

  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   

  省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处   

  商州区政府   

  商南县政府   

  蓝田县政府   

  柞水县政府   

  长武县政府   

  宁强县政府   

  

  二、受表彰的建设管理单位(8个)    

  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   

  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宁棋建设管理处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凤永建设管理处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建设管理处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商界建设管理处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柞小建设管理处   

  

  三、受表彰的参建单位(12个)    

  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榆林市创造玉米等农作物高产纪录的通报 

  陕政函〔2008〕177号 近年来,榆林市组织开展春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农作物高产高效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近期,农业部组织专家对今年的高产示范田进行了实地测产,万亩玉米示范田平均单产963公斤,核心攻关田平均单产1326.4公斤,创造了我省玉米大面积集中连片单产最高纪录;万亩马铃薯示范田平均单产4888公斤,核心攻关田平均单产6715公斤,创造了我省马铃薯单产最高纪录;糜子、谷子、甜荞、苦荞等小杂粮高产示范田,也创造了我省的单产最高纪录。为此,省政府决定对榆林市予以通报表彰。 

  

  12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通报 

  陕政函〔2008〕209号 近年来,各市、县、区政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加强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建设、生态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鼓励先进典型,更好地推动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省政府决定,命名汉中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并奖励人民币20万元;命名太白县、汉阴县、陇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并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尹 伊) 

  二、国家部委表彰的先进集体 

  (一)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1月2日表彰的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国人部发〔2008〕2号) 

  陕西省肿瘤医院 

  西安市第四医院 

  商洛市镇安县医院 

  汉中市南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延安市洛川县卫生局 

  宝鸡市中心医院 

  榆林市中医医院 

  

  (二)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1月12日表彰的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国人部发〔2008〕4号) 

  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三)人事部、商务部2008年1月14日表彰的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国人部发〔2008〕5号) 

  陕西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陕西省安康市商务局 

  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金刚五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陕西省商务信息中心 

  渭南市新世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人事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8年1月17日表彰的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先进集体(国人部发〔2008〕8号) 

  宝鸡市陈仓区广播电视局 

  渭南市广播电视局 

  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中心 

  

  (五)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1月23日表彰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先进集体(国人部发〔2008〕9号) 

  陕西省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洛南县分局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2008年4月28日表彰的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人社部发〔2008〕14号)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2008年6月3日表彰的铁路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社部发〔2008〕32号) 

  宝成铁路109号隧道抢险突击队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2008年6月26日表彰的第二批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社部发〔2008〕50号) 

  陕西省宁强县民政局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2008年6月25日表彰的农业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社部发〔2008〕51号)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农业局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6月30日表彰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工商人字〔2008〕139号) 

  陕西省宁强县工商局 

  陕西省汉中市工商局 

  

  (十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9月19日表彰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人社部发〔2008〕76号) 

  宝鸡市工商局 

  西安市工商局雁塔分局 

  定边县工商局 

  旬阳县工商局 

  黄陵县工商局 

  华县工商局 

  城固县工商局钟楼工商所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08年10月30日表彰的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人社部发〔2008〕90号) 

  陕西省韩城市工商业联合会 

  

  (十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8年12月25日表彰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人社部发〔2008〕119号) 

  陕西省延安市统计局 

  陕西省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国家统计局旬阳调查队 

  

  (十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2008年12月31日表彰的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人社部发〔2008〕120号) 

  西安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韩城市科技局 

  榆林市科技局 

  (梅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