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三 “文化大革命”纪略     

三 “文化大革命”纪略

    (一)“文革”动乱
    1966年5月16日,毛主席主持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本县广大人民出于对党中央和毛主席的绝对信赖,纷纷投入到文革中。到处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和批判斗争,“造反有理”、“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到处泛滥。5月27日至28日,中共绥德县委召开第19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反复学习中央批发《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件、着重讨论关于“文革”问题的同时,确定县委以白云腾书记挂帅,设“文革”办公室,各公社成立相应组织,并决定首先在县一中、高中、绥师、卫校、义合中学开展“文革”试点。全县抽出507名干部,专门从事有关“文革”的事宜。6月2日,中共绥德县委召开全县性的《把目前兴起的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迅速推向新的高潮》的广播动员大会,并拟定《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七条措施》。至6月13日,全县开展“文革”的生产大队有598个,占大队总数的98%,投入“文革”的人达120,915名,占总人数的55%;全县共贴出大小字报40,202份,写批判文章26,473篇,举行批判声讨大会1,017次。截至7月22日,全县共揪出“三反”分子及牛鬼蛇神161人,其中党政机关、学校25人,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3人,撤职5人,停职2人。
    1966年8月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发表,县委“文革办”决定,“必须首先集中力量解决敌我矛盾,斗争的主要锋芒,必须指向那些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特别是党内一小撮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于是,各中等学校的“文革”进入高潮,大字报铺天盖地,许多“文革”领导人也成了众矢之的,仅高中就揪出“反党黑帮”16人(其中问题严重和上纲的就有9人),绥师制造了“栾(醒民)、吴(俊仁)、马(广元)反革命集团”假案。马广元先后被毒打30余次,全校共打师生50余人,致残8人,逼死1人。8月10日,历时75天的小学教师集训会正式召开,“左”派教师又从绥师、高中等校学来或发明用戴纸帽、挂木牌、电炮烤、揪胡须、站板凳、车轮战等花招,强迫三、四类教师交待问题。一大队还出现通过三级投票选右派的奇闻,六大队竟发生搜查私人日记、寻找批斗或定右派依据的现象。会议期间,还把一大批家庭出身不好、社会关系复杂或有一般历史问题的骨干民办教师清洗回家,美其名曰“清理阶级队伍,纯洁教师组织”。
    1966年8月,林彪向全国“红卫兵”发出“大破一切剥削阶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号召。本县“红卫兵”闻风而动,首先将县晋剧团历年购置的古戏装付之一炬,而后又深入富户人家、书香门第,将其大门、房屋上的五脊六兽、匾额全部捣毁,把人们为祖先所建的墓碑、路碑、牌坊通通砸碎,并通过抄“地、富、反、坏、右”之家,将大批珍贵文物焚烧或劫掠。一中百余名“红卫兵”竟开赴延家岔村四处乱刨,挖出“地、富”的银元13,900元、元宝2,000两、大烟土174两及金条、铜钱、珍珠、玛瑙等物。绥师等校还举办破“四旧”“成果”展览。
    1966年9月9日,县城万人集会。声讨“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赵守一的“三反”罪行,将地方“文革”和揭批本省领导干部结合起来。9月13日,韭园生产大队拉其当权派到绥德街头游斗,为全县戴纸帽游街开了先例。
    1966年11月,北大“红卫兵”赶走工作组的消息传到本县,绥德高中部分学生贴出《告中小学校教师集训会全体同志书》、《紧急呼吁书》,鼓动广大教师大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炮轰工作组,逼迫县委公开作了不相信群众错派工作组的检讨,随即将工作组缩减。仅于各校留少数联络员,听候革命师生的批判。11月下旬,外地“小学生”战斗队(由西安大专院校的学生组成)来绥德。绥德高中、一中、绥师等校的“革命小将”由学校走向社会,全县外出串连的中学生达到在校生的三分之二以上。此时,各级党组织受到猛烈冲击,多数领导干部成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党黑帮”,社会局势日趋混乱。
    1967年1月下旬,各个“造反派”组织由于在揭批本校、本县一些所谓重大问题时,在对待县委书记白云腾、县长王世全“革”与“保”的问题上观点分歧,逐渐分化、组合,形成以县政府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为核心,以中学生为主体的一派“造反”组织——绥德革命造反统一指挥部(简称指挥部),以县委红旗战斗队为核心,以县级干部为主体的另一派“造反”组织——绥德革命造反派大联合总部(简称大联司)。这时,城乡各级党政机构普遍陷入瘫痪状态,两大“造反派”组织的辩论舌战越来越烈,“文革”时期的“文斗”已进入高潮。1月26日,在上海“一月(夺权)风暴”的影响下,县广播站20分钟的自办节目权,被驻绥的“小学生战斗队”夺去。2月2日,县政府、县委也分别被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和红旗战斗队夺权。2月中旬,县级各单位、公社、生产大队相继夺权,各级领导被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三反分子”、“假党员”或刘邓陶的“黑爪牙”,受到揪斗、游斗或关进“牛棚”,实行所谓群众专政。
    1967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复课闹革命”的决定,全县外出串连的师生先后返校,许多教师和工作组的部分成员在“斗私、批修”的声浪中,又遭到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所有中学的校舍门窗、桌椅板凳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义合中学所有教学设备全部抢光,门窗被撬走),图书仪器丢失殆尽,广大教师目睹惨状,忧心忡忡,无所适从。
    1967年7月21日,大联司与指挥部在县委党校发生械斗,打伤7人,成为绥德县“文革”史上第一起流血事件。次日凌晨,大批手持锨棒的农民从四面八方涌进县城。从此,两派间唇枪舌剑的“文斗”结束,大规模的武斗开始。
    1967年8月18日,大联司所属高中“红军团”、“红卫兵评论组”静坐县武装部,强迫省军区、榆林军分区承认“七·二二”农民进城是“革命行动”,“红军团”是革命组织。9月12日,县武装部于义合召开大会,公开表态支持“红军团”。10月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高高飘扬在陕北高原上的一面支左红旗——米脂县武装部》之后,大联司在政治上受到沉重压力,组织上遭到全面瓦解,县武装部在支“左”问题上,也遭到上压下轰。
    1967年10月28日,两派组织在县城东永定桥附近发生冲突,指挥部1名学生中弹身亡,打响了全县武斗升级的第一枪。之后,两派头头在江青“文攻武卫”的口号煽动下,大搞打、砸、抢,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任新民(义合公社武装干部)、马运智(田庄公社杨道峪大队党支书)等惨案,发生了中角、义合、枣林坪、韭园等公社随便草菅人命的事件,出现了供销站、义合中学、卜家沟、马家坪、呼家山等大型武斗杀人案。1968年1月,大联司部分人(200余名)退至佳县,与榆林地区各县同观点“造反派”组成陕北联合大队,驻守佳县城。1月13至28日,本县指挥部响应榆林“红、工、机”“支援佳县革命”的号召,组成200人的“文攻武卫连”荷枪实弹开赴佳县,一次就动用炸药4吨,炸毁佳县汽车站,并洗劫县医豌住院部,打死打伤多人。
    1968年4月25日,在党中央关于“各群众组织实现革命大联合”的精神指引下,绥德县成立了有军队代表、领导干部和“造反派”组织代表参加的“三结合(革命领导干部12人,暂缺3人;军队代表6人,暂缺2人;革命群众代表47人,暂缺15人)的革命委员会,同时成立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政工、生产、政法四大组,取代原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由白云腾任主任委员,苟正海、钟鸣远、许国庆任副主任委员。
    绥德县革委会成立后,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导下,以阶级斗争为纲,首先举办了各级各类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教育另一派“造反派”组织的人转变观点、立场,解决站队问题;并以清理阶级队伍的名义,开展反“二月逆流”、揪“暗杀队”、挖“黑三线”、“一打三反”,私设公堂,行刑逼供,使1,000余人被毒打,100余人被致残,6人致死;还将集聚在佳县城内的另一“造反派”组织视为“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反革命别动队”,多次进行“围剿”,仅鲍家坬一战,本县大联司就有34人丧生。
    1968年9月23日,本县首批500余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1969年8月,清理阶级队伍的运动在本县再次掀起高潮,各级革委会的打砸抢分子受到惩处,革委会成员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调整、充实。同年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整党、建党、路线教育和农业学大寨等工作。次年5月,又在龙湾村举办了长达1年零3个月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查证落实重大杀人案件16起,涉及65人。
    1971年1月7日至11日,中共绥德县第八届党代会召开,绥德县委恢复。全县125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除12人外,全部予以“解放”,其中106人分别结合进县、社两级领导班子。这一时期,各级领导班子都进行了“两化”建设,但由于坚持的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指导方针,加之长期动乱所形成的极“左”思潮、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派性的干扰,致使“两化”建设步履艰难。至次年11月底,全县有86%的县级单位(含基层)恢复党的组织,10个公社建立党委,93%的党员过上组织生活。
    1971年6月,中共绥德县委发出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批修(在群众中不提批陈伯达)整风运动,重点批判修正主义的黑“四论”(“阶级斗争熄灭论”、“唯生产力论”、“唯心论的先验论”和“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其次通过整风,达到’抓革命、促生产”之目的。9月13日,林彪叛逃机毁事件发生后,本县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于次年2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批林整风,进一步深批“黑四论”和“群众落后论”,掀起规模空前的声讨林彪反革命罪行的高潮。
    1974年1月1日,《人民日报》元旦社论指出“批孔是批林的一个组成部分”,江青一伙借口“林彪一向是尊孔反法”的,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将矛头对准周恩来总理。2月9日,绥德县委“批林批孔”办公室成立,并确定县属各单位和公社都建立相应机构,县农机厂、城郊五里店生产大队为全县“批林批孔”试点。至3月底,全县共培训“批林批孔”骨干16,000余人,召开批判大会8,121次。参加会议292,468人,办批判专栏5,483期,写批判文章481,518篇。5月,在全县教育界掀起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师道尊严”、“智育第一”活动,致使教学秩序再度陷入混乱。8月4日至14日,本县召开革委会常委扩大会议,专门研究“如何将批林批孔引向深入”等问题,随即又培训以工人、贫下中农为主体的“批林批孔”骨干800余人,并举办研究儒法斗争史的培训玻3期,建立各级“评法批儒”小组和批《三字经》、《女儿经》小组近200个,办批判专栏500多期,写批判文章30,000余篇。
    1975年春,邓小平副主席主持党中央工作时,针对江青一伙在各条战线所造成的恶果,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调整和整顿。3月,毛主席关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华国锋关于“深入揭发批判邓小平修正主义路线错误”的指示下达,本县虽然即时举办了大型的阶级斗争巡回展览,召开多种形式的“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学习班,教育干部提高“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觉悟,但由于群众思想不通,批邓的热潮未能掀起。
    1976年4月,中央政治局错误地认定“天安门事件”是“反革命暴乱性质”,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之后,随着中央各大报刊连篇累牍地发出“走资派还在走”的谬论时,本县于5月举办县、社、队领导干部学理论、“反击右倾翻案风”学习班73期,培训理论骨干9,000余人,并结合“基本路线教育”、农业学大寨运动,开展对邓小平“三项指示为纲”(即《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草案)、《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批判。
    8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抓住要害,深入批邓》的社论,号召人民将邓小平的《论总纲》、《汇报提纲》、《条例》三株“大毒草”批深批透,但由于本县人民寻不出“毒”在何处,所有批判文章和发言稿,只不过是照着报纸“鹦鹉学舌”。与此同时,毛主席又批准发出“评《水浒》,反招安,反投降”的指示,本县又开展“评《水浒》,学理论,批投降主义”的运动,全县举办理论学习班1,600期,写出空对空的批判文章50,000篇。所有这些,除极少数靠造反起家的造反派人物外,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是深恶痛绝的。他们已切身体验到“文革”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期待着尽快度过这黎明前的黑暗。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文革”结束。本县在“文革”期间,共制造冤、假、错案34起,涉及1,125人(其中逼死15人,捕办6人,开除公职63人,开除党籍13人);发生较大武斗19起,参与821人,打残180人,致死82人(其中阵地枪杀66人,抓住打死逼死16人),并参与吴堡、子长、延川、延安、山西中阳等县武斗,打死外县“造反派”25人;抢县武装部和县中队长短枪561支、子弹233,000发;抢4个公社营业所、2个信用社款253,690元;抢县公安局和9个公社档案10起,计1,034卷;抢县辖9个粮站粮食291,843公斤;炸桥(包括涵洞)12座,砸毁文物古迹不计其数。总之,本县在这场浩劫中,不但各级组织都经历了冲击——瘫痪——恢复的曲折厕程,遭受到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而且祸及千家万户,毒害了老中青少四代人。
    (二)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21日,党中央一举纷碎王洪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四人帮”的新闻通知至县时,中共绥德县委于次日举行万人集会,热烈庆祝这一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并遵照中央、省、地统一部署,分3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1976年10月至次年2月)、反革命罪恶历史(1977年3月至11月)和左倾路线的危害(1977年12月至1978年7月)。11月24日下午,中共绥德县委在剧院召开县级机关“一批两打”(以揭批“四人帮”为纲,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动员会,参加大会的有县级各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和城关镇所属事企业单位主要领导共2,000余人。“两打”运动之前,已处理打砸枪首恶分子98人,其中判刑67人,免于刑事处分5人,无罪释放5人,教育释放21人。
    1977年3月,华国锋提出“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错误方针,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各项工作。本县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以“抓纲治国”为中心内容,除在全县23个公社继续进行基本路线教育外,并再次掀起“一批两打”的群众运动,全县共召开各种声讨会、批判会6,000多场次,写出大小字报76,000张。次年3月,遵循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本县成立了审干办公室,对全县545名干部的政治历史案件进行复查,除151人维持原定性和党纪国法处分外,其余394人均恢复党籍、公职或改轻处分。
    1978年5月,《人民日报》转发了《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的重要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之后,本县除在县级领导中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与学习外,并在县委党校分6期组织县级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公社副主任以上和县级一般干部、农村大队干部832人,进行真理标准问题的辅导学习和否定“两个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同年冬,县委又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着重对“四清、“清队”、“一打三反”、整党建党及其以前历次政治运动中原定案处理的1,945人的案件,进行复查纠偏工作。与此同时,还根据中发(1978年)11号文件的精神,改正错划右派分子51人。
    1978年11月至1979年3月,县委和各公社党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深入开展揭(进一步揭发“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批(批判“四人帮”的左倾路线)、查(清查参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人和事,清查打、砸、抢和违犯财经纪律的人和事)运动,在着重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政治纲领和支持、怂恿反革命分子、打砸抢分子、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分子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的同时,重点抓了县“革委会”成立之后揪“暗杀队”、打佳县等问题,并查清和处理了“文革”期间所有打砸抢事件。运动中,全县受审查者共446人(包括说清楚的在内),解脱410人,伏法3人,受纪律处分14人(撤职3人,降级1人,留党察看4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1人,记大过3人),建议外地处理7人,待处理12人。
    1978年12月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之后,本县立即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在认真学习全会公报和决议的基础上,遵循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进行清“左”破旧和“揭、批、查”补课,首先从思想上、政治上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并全面开展复查、纠正“文革”期间及“文革”前的冤假错案。
    1979年1月19日,中共绥德县委宣布,在县“革委会”成立前后,凡以派性“开除”、“群专”和原县委、原公检法斗批改领导小组所发的所谓“通缉令”,一律无效;并将强加在耿如香等117人头上的种种“罪名”,全部推倒,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3月,为加快“三案”的处理进度,县委抽调办案专职人员67名(法院15人,公安局20人,审干办公室25人,摘帽办公室3人,一批两打办公室4人),通过内查外调,反复核实,将全县“文革”期间所制造的34起冤、假、错案(冤案19起,涉及20人;假案7起,涉及1,083人;错案8起,涉及22人。其中,集团性案件4起,涉及1,092人;个人案件30起,涉及33人)全部平反,并对惨遭迫害致死的张鹏鸣、郭云华、马运智、雷万年、马万恭、卜来全等同志分别召开追悼大会,予以平反昭雪。
    1979年秋,本县根据中发(1979)5号文件《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经宣传、摸底、评议、审批四个阶段,对全县原定地、富、反、坏175人,平反纠正48人,宣布无效47人,摘帽69人,并改变其子女的成分。同时,对全县“社教”和“文革”期间错划和补划的地、富成分予以纠正。同年冬,根据中发(1979)84号文件“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劳动者区别出来的政策界限规定”,对1956年参姗公私合营者81人,全部区别为小商、小贩或小手工业者,并对“文革”期间开除、下放农村的原工商业人员恢复城镇户口,对全县74户“三胞”(港澳、台湾和海外侨胞)亲属和非党知识分子全部落实了党的有关政策(诸如探亲观光、评定职称、提高待遇等政策)。
    与此同时,还充实并加强了全县24个县级单位和16个公社的领导班子,尤其对四十里铺、薛家河、义合、枣林坪、中角、韭园、张家砭、城关公社及县委党校、县农具厂的领导班子,作了重点整顿和调整。
    1981年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取消了绥德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至此,本县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均进行了全面的拨乱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