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作者: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机关党委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2016年11月18日,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湖北省委严肃处理恩施州委、利州市委中心组学习突出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等文件。办党组书记、主任秦向东,党组成员、副主任史天社、吴玉莲,副巡视员李保国参加了会议。秦向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不但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还要组织好处以上干部学习。机关党委要安排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深入学习,将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准则》《条例》精神,落实到地方志工作中去。

  秦向东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学习教育工作;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依据《准则》《条例》进行修改,结合机关实际,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办领导成员和处室负责人要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尤其是对自己分管的修志、年鉴、网络、期刊等部门,落实政治责任人,坚决不能出现政治倾向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