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研讨会召开

作者:省地方志办公室 秘书处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2021年7月28—29日,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研讨会在黑龙江省抚远市召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主任冀祥德出席会议并讲话。中指办纪检组组长、副主任叶聪岚主持开幕式并作闭幕式总结讲话。来自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部分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代表近100人参加会议。我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雷湛主持大会交流并对陕西“十三五”期间法治化建设情况做了经验介绍,秘书处处长潘斌及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马世明参加。

  冀祥德指出,“十三五”时期,全国地方志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依法治志原则,初步形成地方志法治体系和相配套的方志、年鉴、科研、期刊、信息化等制度体系,构建起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基本实现省、市、县志书和年鉴全覆盖,开创了一项世界文化史上的盛举;推动依法修志向依法治志迈进,一本书主义向“十业”并举、“四架马车”齐驱并驾转变,实现了从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的转型升级。

  冀祥德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地方志正确的发展方向,要突出讲政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地方志的党性、人民性;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依法治志,将地方志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大力推动地方志立法,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和《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努力推动各地地方志法规规章的完善,为实现地方志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法治保障;必须强化全社会的地方志意识,通过宣传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提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地方志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地方志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会上,冀祥德还作了题为《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报告,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路径。

  黑龙江、吉林、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四川、陕西8省的代表分别介绍了本地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会议分成的3个小组,认真研究讨论了未来五年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