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税务志》(1978~2022年)通过终审

作者:省地方志办公室 省志处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10月29日,第三轮《陕西省志·税务志》(以下简称《税务志》)终审会在西安举行。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熊晖,一级巡视员李保国,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马列一级巡视员郭章献,省地方志办公室、省税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税务志》编辑部人员参加会议。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省体育局、省检察院、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6家第三轮省志试点单位编纂人员到场观摩。会议由李保国主持。

  会上,省税务局科研所负责人王璐汇报了《税务志》编纂过程和基本情况,中国地方志学会学术委员王晖进行评审发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志处负责人宣读了终审意见报告,从内容、体例、结构、语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会议认为,税务志观点正确、体例规范、内容详实、表达通顺,是一部编纂比较成熟的终审稿。根据《税务志》终审量化考核评审结果,熊晖代表省地方志办公室宣布《税务志》原则上通过终审。

  熊晖肯定了《税务志》编纂成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狠抓志书质量,加快出版进度。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原则,根据终审会上的评审意见,对有关问题认真梳理,举一反三,精雕细琢,努力打造一部精品佳志 。二要积极开拓思路,加大宣传力度。终审不是终点。要积极推动编纂成果走下书架、走出馆藏、走向社会。三要总结经验做法,加深利用程度。

  熊晖指出,《税务志》作为第一批列入试点、第一部完成编纂、第一个提交终审的第三轮省志分志,可以在读志用志方面多做有益探索。一是强化引领带动。认真总结好高标准、高时效、高质量完成编纂工作的经验做法,发挥《税务志》“先行先试、树立典范”的示范效应,实现“以点带面、全面开展”的带动作用,推动第三轮《陕西省志》及各分志编纂工作。二是坚持修用并举。要充分认识“修志为用”的重要性,将用志与修志放在同等位置,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拓展利用形式。用更直观、更凝练的方式发挥志书“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

  马列表示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快志稿修改完善;打造精品,提升志书质量;加强宣传,发挥志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