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乡镇年鉴编纂导则出台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日前,由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编制的《江苏省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导则》印发,全国首部年鉴编纂导则正式出炉。
乡镇(街道)、功能区是地方志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脉、服务发展的根基所在。近年来,江苏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发展。2016年,全省第一部村级年鉴张家港《永联年鉴》创刊;2020年,昆山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全覆盖;2021年以来,《南京江北新区年鉴》《无锡经济开发区年鉴》《镇江新区年鉴》等先后出版发行。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公开出版43部镇村(街道)、功能区年鉴。
《导则》明确,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要着眼于乡镇(街道)、功能区的微观实际,翔实记述基层建设的年度发展现状,从年度发展变化中,展现历史文化底蕴、地域风貌特征、城乡形态演变、风土人情内涵。
《导则》分总则、编纂内容指引、编纂资料指引、编纂出版指引、编纂组织指引、编纂篇目指引等八个部分。总则部分明确了《导则》为基层工作所用、为推介交流所用、为百姓知情所用、为存史研究所用的功能定位,提出了微观性、差异性、乡土性编纂原则。
根据乡镇(街道)、功能区的实际和特点,《导则》分别制订和细化了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通用纲目,提供了框架样本指引,并在借鉴县级以上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经验的基础上,体现了典型的基层导向、鲜明的创新导向、务实的操作导向。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同时出台全国首个《关于推进全省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把握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全面实施的有利时机,明确编纂定位、强化服务功能,把握编纂重点、提升内容价值,积极探索适合乡镇(街道)、功能区特点的年鉴编纂新路,并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编纂具体目标和任务。
在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的大力推动下,2023年,全省新启动编纂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18部,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正扩展和覆盖到全省13个设区市。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称,编制《江苏省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导则》,旨在推动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提质扩面,对于及时记录地域发展变迁,展现现代文明的社会形态,推进城乡建设和基层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