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根据《条例》要求,不断优化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通过我办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全省地方志工作信息,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全年,官方网站发布信息42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65条,政务动态信息153条,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8条),发布政策解读10条;特色栏目“方志资料库”新增数字化志鉴书籍16部(册),目前累计发布数字化地方志书籍1241部(册);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集中展示主题教育作法成效。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6条。

  及时妥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年收到并按时办结“陕西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交办事项7件。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更新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在陕西政务服务网公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同步链接至我办官方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办未收到通过网络、邮件或现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登记归档。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和发布各项制度,严把政府信息发布政治关保密关,保证公开时效,杜绝信息发布不严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是自行建设运维的“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网站和“方志陕西”微信公众号。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专项排查,明确专人做好网络设备日常维护和平台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监测应急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加强平台运行的日常监测,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安全稳定,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和舆情情况。

  依申请公开平台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同时“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网站公开地址和联系方式,支持邮寄和现场提交的申请方式。

  (五)监督保障

  “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网站设3个互动交流专栏接受公众监督,分别是“主任信箱”“业务咨询”和“意见征集”。全年收到留言信息24条,对23条有效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开6条答复内容。针对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所反馈的问题,及时排查整改组织7人次参加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公开、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培训,组织开展3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内部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信息较少,对我省的相关政策解读较少,信息公开平台尚未提供无障碍阅读和长者模式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加强意见建议征集和政策解读

  加大意见建议征集力度,找准人民群众对地方志信息公开的需求,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适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群众关切和社会需求精准开展解读,为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政策依据。

  (二)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信息公开人员力量,有针对性开展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网络信息安全等教育培训多样化开展信息解读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结合开展省级部门数字化建设总体设计工作和纳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适时启动信息公开平台无障碍化、适老化改造,提升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性,向社会提供更多丰富的地方志数字资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前大楼6楼,邮编:710006,电话:029-63917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