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

作者:武功县地方志办公室 董社昌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武功县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置县,为全国始建的四十一个县份之一,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武功历代多为京畿之地,文物古迹遍地,英才杰士荟萃,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星罗棋布、特色各具。近年来,武功县委、县政府以彰显地域风貌、弘扬民族特色为宗旨,加大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申报、开发和利用力度,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全面普查,确认了12类、16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具代表性的非物质遗产项目进行了申报。先后有7个项目被命名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4个项目被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并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开发和利用。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使武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社会,不仅提高了武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与保护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众所周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民间特征,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社会价值并流传至今的无形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传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它和物质文化遗产相互依存、相得益彰。总的来看,武功县的文化遗产分为人、物两大类。

  武功人杰地灵、英才辈出。远古时期,有“教民稼穑”的农业始祖后稷;西汉时期,有被匈奴扣押、流放北海19年忠贞不屈、赤心报国的中郎将苏武;前秦时期,有写出“超今迈古”织锦回文诗的才女苏蕙;西魏时期,有才华出众、改革时弊、富国强兵的大行台度支尚书兼著作郎和司农卿苏绰;唐代,有旷代圣君李世民和开国元臣、军事家刘文静;还有官居左仆射(宰相)的苏瑰;宋代,有文武兼备的直龙图阁游师雄;明代,有博学多才的状元康海;清代,有时称关西夫子、海内名儒孙景烈;民国时期,有追随孙中山致力于国民革命的国民党元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兼国医馆馆长焦易堂等。

  武功境内名胜古迹较多,有丰富的文物宝藏。全县有各类文物景点150处。其中古遗址47处、古墓葬5处、古建筑12处、石刻碑碣50多个。在武功古城址尚存的遗址中,有古朴典雅的后稷教稼台;有七级八面、高耸云端、春招胡燕的楼阁式报本塔;有精雕细刻、前后三殿均为五楹的古建筑城隍庙;有姜嫄圣母墓、苏武墓和闻名全国的明代状元康海墓等多处文物景点。其中报本寺塔、城隍庙、苏武墓等10处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出土的2570多件文物中,商代的乳丁纹簋 、蝉鼎和玉钺;西周的驹父盨盖、戈祖己尊;战国的信安尹;唐代的金碗、鎏金鱼纹银耳杯;北宋的金棺、银椁等均为国之瑰宝。

  这一切,充分显示了武功县群星璀璨、炫耀夺目、各具特色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标准来衡量,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类型为口头传说。包括:文化载体的语言(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传统表演艺术(菜园唢呐);传统手工艺技术(武功土织布技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苏武陵园祭祀活动、武功镇东河滩会);传统饮食文化(普集烧鸡制作技艺、武功旗花面制作工艺);体现特定文化传统的区域、场所、空间(武功城隍庙、报本寺塔);文学艺术名作(康海《武功县志》、苏蕙织锦回文诗〔璇玑图〕)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为了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为武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2006年,县上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文体局、文化馆等单位领导参与的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2008年,又成立了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办事机构,隶属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直接实施武功县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申报、研究等项工作。

  依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2007年到2009年,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县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详细普查。普查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帮助,共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线索300多个,经过认真筛选鉴别,有168个项目编入保护书目。涉及面之广,项目之多,在县级是少见的。从类别上看,168个项目共分为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俗、民间信仰和民间知识等12大类。其中民间文学类32个,民间美术类12个,民间音乐类12个,民间舞蹈类10个,民间戏曲类8个,曲艺类4个,民间杂技类5个,民间手工技艺类44个,生产商贸习俗类13个,人生礼俗类5个,民间信仰类12个,民间知识类12个。同时文化文物等单位还对16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绘制了详细的分布图,以便更进一步认识、保护和研究武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何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保护好。只有保护好,才能谈得上去申报、去开发、去利用。和发达地区相比,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法规制度相对滞后,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我认为,首先要借鉴外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整套符合武功自身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体系,来规范、指导保护工作。因为这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通过学习他人的方法经验,能让我们从中受到启迪,毕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而通过借鉴他人在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教训,也能让我们避免走同样的弯路。其次,要脚踏实地开展好保护工作,不能只说在嘴上,停在手上。近年来,我们在这一方面也做了些工作:一是加大了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加大了保护守护力度。对县境内的重点文化文物进行专人看护,同时还设立了文物协管员,引导群众参与保护工作。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对部分文化遗产进行修扩建,增加保护设施。投资500多万元对苏武陵园进行了扩建,苏武雕像、大殿、山门、围墙、广场已全部建成,现已对外开放。重修了教稼台、报本寺塔、城隍庙等多处文物景点。对康海《武功县志》和苏蕙织锦回文诗(璇玑图)进行整理、校注并再版重刊。对武功旗花面、普集烧鸡、武功土织布等民间传统技艺进行了发掘整理,扩充了经营渠道。

  二、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首先要加大申报力度。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实施普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具有珍贵的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应当是独特的、民族的群众文化特征的;依附并现存于特定民族、群体、区域或个体生活中的;面临濒危、需要抢救和保护的;符合人性、顺应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申报标准,经过反复商讨和多次遴选,于2008年将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苏武陵园祭祀活动、武功镇东河滩会、普集烧鸡制作技艺、武功旗花面制作工艺、武功土织布技艺、贞元烧伤药等七个项目上报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除贞元烧伤药外,其余6个项目全部被命名为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9年咸阳市又将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普集烧鸡制作技艺、武功土织布技艺和苏蕙织锦回文与武功民间送手绢风俗上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这4个项目被陕西省人民政府作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予以公布。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已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推介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从已申报和省、市公布的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来看,无论是口述民间文学,还是传统手工技艺,其申报成功率高,是因为这些项目历史悠久、流传广泛、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民间特色,特别是口传文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和苏武陵园祭祀活动,最能反映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显著特点和突出成就。后稷作为农耕文明的始祖,有邰作为后稷教民稼穑的圣地,武功人民历来引以为荣。汉将苏武出使并滞留匈奴十九载,为修睦邻友好,仗节牧羊、矢志不渝,表现出中华民族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不辱使命的民族气节。武功土织布技艺是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又一大亮点,土织布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制作工艺精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武功县委、县政府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促进区域经济进步和农民创收,使这一古老产业焕发出新的活力,苏绘、若兰等品牌土织布名扬全国,畅销海内外。贞元镇南可村的土织布带动了全村经济快速发展,2007年全国“一村一品”现场会在南可村召开,为此,南可村荣获国家、省、市三级示范村称号。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给予武功土织布高度评价。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其目的还在于利用,使其能为武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近年来,武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建设“现代农业大县、新兴工业强县、旅游商贸名县”的总体部署,力争使武功经济实现“三年翻番、五年跨越”的奋斗目标。除了实施“南菜中畜北杂果”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工作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文物旅游事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教稼台的修葺、苏武陵园的建设、土织布产品的推介、报本寺塔的重建和城隍庙的整修都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又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形的经济动力和无形的精神动力,开发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和当地的经济建设及旅游事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传承问题。

  “姜嫄古墓小华山,教稼台封后稷官,苏武节碑龙门传,上阁鸣钟闻九天,二水塔影两河弯,东桥水波花柳显,武塔胡燕更奇观。”这首反映武功最著名八处景观的古老诗句,不仅反映了武功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更是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体现。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广泛融资、系列开发”的思路,以“后稷文化”和“汉唐文化”为核心,努力打造“中华农耕文明之圣地”这一品牌。开发建设苏武陵园、教稼台、报本寺、农耕文明博物馆等特色景点,同时还开发了渭河生态景观游和龙王沟休闲度假游,年可接待游客10万人以上。城隍庙、关帝庙、龙王沟休闲度假村已纳入全市“一日游”线路,使武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政府发展决心的坚定和群众保护热情的高涨,以及景观配套设施和硬件的不断完善,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和旅游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其次、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民间技艺和传统食品,也为当地经济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这是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利用的又一典范,苏绘土织布就是这个方面的代表。目前,苏绘公司已在北京、山东等五个省市设立了36个销售网点,苏绘土织布被评为省级名优产品。土织布技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产品在宣传推介和包装方面都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和创新。长宁制刷、挂面工艺和封缸米醋技艺也极具地方特色,其产品知名度和经济效益都与日俱增。我们有责任使这些有悠久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新的活力。北韩麻花、倪家锅盔和武功镇餷酥是广大消费者喜爱的传统食品,经过重新打造后组合包装,作为武功“三宝”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整体实力和深远意义,它的开发利用将更具美好的前景。

  三、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武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旅游大县,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为挖掘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增强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遇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和兄弟县区相比,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力度还不大,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使其发挥更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保护工作相对滞后

  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比较,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起步晚、进展慢,不能适应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重视不够。我们只着眼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招商引资和民生工程,注重农业大县、工业强县、商贸名县的建设,没有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当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头等大事来抓,宣传力度和推介力度欠缺,使许多极具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养在深闺无人知”,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投入不足。从我县168个入编项目来看,规模较大的几个项目都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文物景点,由于长期的经费不足和管理不善,有的文物破损严重,面临濒危,如不及时抢救和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将损坏殆尽。多年来,极少的资金投入如杯水车薪,从根本上没能解决保护文化遗产的问题。由于资金的不到位,武功县到现在没有一座博物馆。导致2000多件珍贵文物没有安身之地,也不能面向世人展示武功独特的文物资源。三是管理不到位。多数的文化遗产经历了不同的朝代,各个朝代的历史背景不同、管理制度各异,使文物的保护管理疏密有间,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打、砸、抢、烧使好多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破坏或丢失。有些进行了修建与重修,虽然恢复了原貌,但很难再现其原有的历史文化价值。如报本寺塔和城隍庙大殿的重建,教稼台、苏武陵园的改扩建等。

  2、申报工作力度不大

  截至目前,我县成功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有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没有。这和武功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比,是极不相称的。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申遗意识不强、力度不大、工作不到位。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和苏武陵园祭祀活动的申报,最能反映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特点和成效,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极强的教育意义。后稷教稼台和苏武陵园纪念馆,都被列为陕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后稷为农耕文明的始祖,武功为后稷教民稼穑之圣地,武功人民历来引以为荣。杨凌设区后,一直为后稷的归属问题相持力争,山西运城市稷山县也旁征博引,以为稷王山才是后稷教民稼穑的地方。我们虽已将该项目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不提早动手,据理力争,加紧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会被其它地区抢注或申报,遗憾和损失是难以挽回的。大汉忠臣苏武出使并滞留匈奴十九载,杖节牧羊、矢志不渝,表现出中华民族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不辱使命的民族气节。世界苏姓宗亲从1937年就自发组织开展祭祀活动,1981年成立了“世界苏姓宗亲会”。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具有汉代风貌的苏武陵园纪念馆建成并对外开放,这不仅为祭祀活动提供了活动场所,也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相比之下,此项申报工作滞后,应加紧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有象李世民的诞生地,康海《武功县志》,苏蕙织锦回文诗,武功东河滩会等独具民间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加紧申报。

  3、开发利用不够

  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多、分布广、特色鲜明,开发利用价值高。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还远远不够,有的虽有特色,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已呈现濒危状态,亟待抢救与保护;有的虽已开发利用,但规模不大,效益不高,很难形成拳头产品。旗花面是武功城乡居民喜爱的面食,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是待客的首选食品,以其汪、稀、煎、筋、薄、酸、香等特点受到人们的追捧。但还只是流传于居民家中及零星的市场销售,加之宣传推广不到位,没有形成大市场开发。普集烧鸡以其外形饱满、色泽鲜嫩、外金里酥、醇香可口等特点驰名三秦、享誉全国。1985年在全国食品评选会上被评为优质产品。1987年,武功县为了弘扬这一传统技艺,兴建了武功县烧鸡厂,1988年普集烧鸡被评为咸阳市优秀产品,并取得了质量认可证和三级计量验收合格。后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停产,现在这一独特的制作技艺已处于濒危状态,如不抢救保护,就有可能失传。武功不仅是唐太宗李世民的诞生地,也是他少年时代读书和生活的地方。境内的文物古迹及所著的诗词文章很多,如诞生地庆善宫、读书处宝意寺、报答母亲养育之恩的报本寺。也有许多关乎他的传说和史实,我们在这一块的开发和利用还是个空白,与其它景点相比差距很大。这完全可以搞成系列开放,和礼泉李世民的昭陵连成一个旅游整体,使游客不仅领略到昭陵的雄伟壮美,还能感受到武亭深厚的历史文化,其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都很大。在这方面,河南省新乡市的作法值得我们借鉴,新乡为轩辕黄帝的诞生地,他们每年都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和轩辕文化艺术节,其规模和档次高于我省黄陵县清明祭祀黄帝活动,其开发利用力度很大,带动了当地的旅游、招商及经济发展,效益当然也很可观。虽然我们已开通了杨凌武功“一日游”线路,但由于开发利用不够,规模和档次上不去,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区域文化景观,就不能吸引游客来此观光旅游的兴趣,更谈不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4、专业队伍技能不精

  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离不开精通专业理论且又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能从理论上对这项文化工程进行全面分析,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且较完整的体系,并能及时正确协助县委、县政府制定出一系列务求实效的工作方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科学,可持续发展。武功县虽然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及保护中心,也配备了专业人员。但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工作还不到位,机构还不健全,保护经费不足,特别是专业人员,一是配备不齐,二是专业技能不精,三是没有进行系统培训。要真正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鉴别、申报、公布等项工作,往往力不从心,工作效率低,保护及申报质量不高,导致申报的数量少、级别低。所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已成当务之急。浙江绍兴市为了对绍兴平湖调进行抢救性保护,先后举办了绍兴平湖调少儿班、成人班,定期进行培训。新昌县为了抢救保护新昌调腔这一“戏曲活化石”,组织了调腔培训班,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新昌调腔剧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新疆哈密市在保护优秀民族民间传承人的同时,举办了传承人培训班,以口传心授的方式在青少年中培养新的传承人,不断增加民间班社的数量和活动范围,积极促进民族民间艺术的原生态传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和推广。

  四、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设想和思考

  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并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明确它有什么重要价值,以此增强我们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其保护、传承、研究的重视程度,并加大保护力度。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审美资源、科学资源、伦理资源、教育资源、经济资源等,并相应地具有认识历史、传承文化,进行审美体验、增强科学知识、培养和谐观念、扩大教育范围、创造经济效益等功能,这些多种多样的功能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和谐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多方面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就是其对人类所具有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它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身与人类的相互关系中。所以,我们要多方挖掘潜力,加大对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有效地发挥其本身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1、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力度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好多人不太清楚,更谈不上保护与利用了。所以,加大宣传保护力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及各级领导责无旁贷的责任。

  温家宝总理曾在2007年6月9日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活动中说,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三句话的理解:第一、它是民族文化的精华;第二、它是民族智慧的象征;第三、它是民族精神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也就是说,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形文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文化”,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区别这“有形”与“无形”的关系。实际上,这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有了教稼台就有了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有了苏武墓就有了苏武陵园祭祀活动;有了土织布就有了土织布技艺;有了普集烧鸡自然就有了普集烧鸡的制作技艺等。只有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力度,才能使社会民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及意义,了解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便更好地保护这一珍贵的“有形”与“无形”文化遗产。我们一定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举办专题讲座、专题研讨进行专题宣传,开放馆场、公开展览进行实地宣传。

  宣传的目的在于保护。虽然我们对武功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普查、分类、筛选、申报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对部分项目进行了适度的开发利用,也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但保护开发工作不到位,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还有很大的差距。首先,我们要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是人类滋润心灵世界的精神家园,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创造适宜的社会环境来承续优秀的人类文化传统,对于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对于充分发挥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类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相互团结协作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比较多,这些我在前面已提到过,还有一些象依赖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如民间传统技艺、手工艺技艺、民间口传的乐谱等。还有一些保存在民间的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一些景点文物过度开发现象比较多,特别是大量的机械化复制,破坏了其原有的面貌特色和历史价值。还有两种倾向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建设性破坏,二是保护性破坏。这些或出于良好愿望,或出于经济目的,但常常是在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名义下进行的。从表面看,似乎是为了保护项目的繁荣,实际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根本性伤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所以,加强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做到:宣传到位、申报及时、制度严格、开发合理、利用有效。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每个项目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实行岗位责任制,谁保护、谁负责。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使保护工作“双保险”。

  2、认真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申报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于民族土壤的活态文化,是发展着的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它不能脱离生产者和享受着而独立存在,它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无法被强制性凝固保护,它的生存与发展永远在“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传承主体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素。如果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日益减少,乃至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他们承载的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谈不上有效传承和发展,只会逐步走向消失。所以,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团体,重视发挥各级传承团体的作用,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根本。我们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其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教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对具有武功特色的传统文化保持较完整且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活动。

  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我想主要需要以下三个层面的共同努力:一是政府层面。我们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抢救、保护起主导作用,并负有重要责任。针对武功县情,要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县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评估认定体系,提出实施抢救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建立健全武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同时,应着力建立县、乡、村三级宝塔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体系,以便实施分类管理和保护。二是领导干部方面。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管文化的领导干部,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抓好本地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作出好的表率,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守护神和当代文化的建设者。三是传承主体层面。作为传承主体(个人或团体)应增强自己进行文化传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改变过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保守状态,走自觉开发的传承之路,扩展传承的范围和途径,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绝活”、“绝技”传给后人,为弘扬民族文化做出自己一份贡献。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做好传承主体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生生不息、永续发展。

  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力度,就是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它。我们要严格按照市、省、国家级的申报标准和程序,认真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筛选、甄别、归类和申报工作 。依据目前普查和申报的情况来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多、分布广、特色鲜明,极有申报价值,但申报的市级项目只有7项,省级项目只有4个,国家级项目还没有。为了改善这种滞后局面,就要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内涵和文化内涵,对现有的项目进行分类排队,做到申报项目心中有数,不盲目随从。我认为具体的申报项目应该为:一是具有展现武功历史文化创造力的特殊价值;二是扎根于武功地区的传统文化且世代相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三是具有促进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四是出色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高超的水平;五是具有见证本县活的文化传统和独特价值;六是对维系民族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又面临消失的危险。

  纵观武功县16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具特色、精彩纷呈。我们在申报时一定要抓住特点、紧扣特色,突出它的区域性和民族性。例如:

  农业始祖后稷的传说。最具武功区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首推后稷教民稼穑,无论是它的历史价值、人文价值,还是社会价值,都远远高于其它项目。后稷名弃,为周人始祖,他生长在武功,从小喜爱植树木、种麻菽。成人后,遂酷好农耕,他有相地之宜,种植五谷,成果丰硕,农人纷纷效法,影响很大。帝尧知道后,即封他为农师,弃“教民稼穑”,天下得其利。帝舜感其功,封弃于邰(武功),赐号曰:“后稷。”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别姓姬氏。”后稷为中华农耕文明之鼻祖,武功因而成为中华农耕文明之圣地。下一步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要紧扣这一在全国独一无二的主题,力争一举申报成功。

  苏武陵园祭祀活动。苏武堪称中华民族的爱国典范,他出使匈奴被扣押十九年,历尽磨难、宁死不降,始终忠于祖国,吃尽苦头也心甘情愿。班固在《汉书·苏武传》里着力刻画了苏武的忠贞形象,歌颂他伟大的民族气节。“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爱国者,尽忠守节的西汉大臣。他出使匈奴,含辛茹苦,受尽折磨,宁死不屈,忠于祖国,表现出了大义凛然的堂堂正气。”把他的身份定位于“西汉外交家”。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回国,受到千万群众的夹道欢迎,官封典属国,图入麒麟阁,流芳千古。从古到今,历代都把苏武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典范,世代相传。苏武陵园祭祀活动年复一年,特别是近年来吸引了全国各地及海内外的苏氏后裔,逐步发展成为一年一度的苏氏文化艺术节。苏武陵园改扩建一期工程已告竣,为祭祀活动提供了较好的场地条件。下一步在申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要突出苏武爱国主义这一特色,把爱国教育和祭祀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武功土织布技艺。武功土织布技艺可追溯到苏蕙的织锦回文诗(璇玑图),东晋才女苏蕙思夫心切,用五彩丝线织就了“超今迈古”的璇玑图,此图为八寸见方的锦缎,共841字,纵横各29行,每行29字,用五色丝线组成不同的方阵,成为不同的组诗。此图不仅文学艺术高超,织锦技艺更是一绝,为历代妇女所传习,并不断地发展创新,形成了独特的武功土织布技艺。近年来,武功县委、县政府充分利用历史名人效应,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注重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带动全县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武功土织布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花色品种更加丰富,土织布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形成了苏绘、若兰等一批领尖品牌,其产品畅销海内外。在申报这一项目时要注重它的历史渊源、名人效应和技艺特色,同时还要注意申报的时效性和区域性,毕竟土织布这一产业在其它县区已形成一定的规模。

  另外,还有象普集烧鸡制作技艺,武功镇东河滩会,武功旗花面制作工艺等一些特色项目,我们都要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个项目进行挖掘开发,对其历史现状、继承人以及它的技术含量,都要进行分门别类地普查、整理、鉴定,做到项目心中有数,申报及时有效,使武功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

  3、努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我在前面已提到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文化”,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形文化”,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互相依赖,其开发利用也是如此。近年来,我们对苏武陵园进行了改扩建,为前来祭祀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活动场所,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这也为苏武陵园祭祀活动这一“无形文化”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由开始的民间祭祀逐渐发展成一年一度的苏武文化艺术节。由于我们加大了对武功土织布技艺的开发利用,并已成功申报为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相应的土织布产业也在做大做强,形成了一批知名品牌,成为武功农业的一个支柱产业。这些事例充分证明,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利国利民。

  国外有句谚语说得好:埋在地下的金子只有在太阳下才会发光。的确,如果埋在地下的金子永远不能被人所发现、所利用,那么它就永远不能发挥出自身的价值。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自身特点以及时代发展的因素,开始淡出人们的视野甚至被遗忘而成了“地下的金子”。因此,对于这些濒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的发掘、整理并开发、利用就显得尤为迫切了。当这些“金子”被发掘出来后,只有不断地对它进行开发利用,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它、欣赏它、利用它,才能使得这块“金子”因为有了人的认同而真正具有了自身的价值。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开发利用大多是通过个人或社会团体的发掘------政府推介扶植-----民间参与的流程进行的,而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可见政府的大力扶植和推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 催化剂和助推器。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流程来看,普查、甄别、归类、鉴定、审批到实施,要环环相扣、紧密配合。每一个环节和过程要求政府有足够的经费投入和工作人员的认真负责。首先、政府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也可吸纳社会资金,采取政府推介、民间参与等形式,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进行投资。还可采取传承人自己出资开发项目。同时我们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此外,实践过程中不断锤炼自己,提高职业敏锐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神圣感、使命感和事业心,也是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必备的素质。

  怎样开发利用好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能充分显示出它的价值,我认为:一是坚持两条腿 走路的办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同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偏一不可。并采取谁投资谁受益,政府统一组织管理。二是恢复重建武功镇古城,做大做强武功的特色旅游产业。武功一些知名的文物景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多在武功镇,作为已有1500年历史的古县城,应该让它焕新的生机。要本着照旧依旧的原则,恢复古城原貌。三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全市“一日游”和杨武“一日游”线路。通过开发利用,使武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具区域特色,成为吸引中外游客的新亮点。四是加大各项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为游客提供全方位、一条龙优质服务。我们要改变过去游客上午来、下午走或游在武功、吃住在杨凌的现象,不但硬件设施要过硬,更要从软件上为游客提供一流服务。五是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我们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和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乡土教材,开展教学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目前,武功正处在建设“现代农业大县、新兴工业强县、旅游商贸名县”的关键时刻,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力争使县域经济“三年翻番、五年跨越”。

  我最后要说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利用中要适度发展和创新,通过适度地市场化运作,让古老的文化遗产焕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允许发展创新,学术界多有争论,一种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价值就是历史价值,主张“原汁原味”的保护;另一种观点却认为,文化遗产的传承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其发展过程也在不断地创新,创新才有出路。我不赞成对文化遗产进行完全“封闭式”保护的观点,因为文化遗产毕竟有别于物质遗产,文化遗产的传承如果没有群众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更何况想把某种传统文化人为的与现实世界完全隔离起来更是不可能的。创新要适度,因为自我封闭不可取,但过度创新则有害,这个度如何把握,则是要根据具体的文化遗产本身的特点来决定。正如列宁名言:真理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都会成为谬误。过度地创新和过度地市场开发利用对于许多文化遗产的伤害非常巨大,尤其是当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没有做到家时,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进行过度的市场化运作,使这些项目变味走样。所以,一定要在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适度地创新,在这方面最好的范例要数现代京剧对于传统京剧的传承了,现代京剧在传承传统京剧优美旋律和唱腔的同时,借鉴了大量西方音乐元素,将其巧妙地融合到京剧的旋律中,给观众耳目一新的感觉,使京剧这种古老艺术焕发出更加生机勃勃的生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学习借鉴这种适度的发展创新模式,做好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工作,使其更能充分显示出它的时代价值。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发掘它、传承它、保护它,不但体现着现代人类对自己祖先的尊重,也体现着对我们自己历史的善待。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光辉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伟大民族,中华文化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从未间断地传承在世界文化史上更是独一无二的,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民族意识的理性回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为此,我国政府从2006年开始,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这一切都让人感到欣慰和鼓舞。武功不啻为中华农耕文明之圣地,也是中国名志之乡,康海《武功县志》“海内咸推第一”,后稷教稼台为中国八大名台之首,苏武为中华爱国主义的典范,苏蕙织锦回文诗被武则天称其为“超今迈古”,武功城隍被唐太宗敕封为“辅德王”。等等一切,都充分展示了武功“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的博大精深。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保护体系尚不完善,开发利用也很不够,我们各级政府和广大文化工作者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甚至是千头万绪。但是,只要有“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胆魄和决心,我们一定会把具有武功区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好、运行好,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