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地标 传承乡村文脉

作者:苟德培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这几年,每逢春节,微信朋友圈便会流行起一种被称为“还乡体”的文字。读得多了,就会发现这些文字都流露出相似的乡愁。早在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已指出,新农村建设要“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乡愁是什么?乡愁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回望,是“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愁情,是“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的依归……当下,乡村振兴战略正在实施。乡村振兴必将给中国乡村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不变者,就是流淌在我们血管里的汩汩文脉。守住这股文脉,就是守住乡愁。

  这股文脉在哪里?这股文脉在乡间闾巷的乡土文化地标上。乡土文化地标记录着一个姓氏的繁衍脉络,牵连着一个家族的成败兴衰,铭刻着一个村庄的迁徙历史,承载着一个社群的共同记忆。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存在的承载家族记忆与典型精神的树石山水。比如,明朝山西南迁江淮的移民世代流传歌谣说:“问我祖先来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老家名字叫什么,山西洪洞老鹳窝”,谣词中的“大槐树”“老鹳窝”就是典型的乡土文化地标符号。近些年来,山西省洪洞县举办“槐乡寻根祭祖节”,当地政府“抱切切之虔诚,怀殷殷之情意”宣读《祭古槐先祖文》,就是在这个地方。

  另一类则是作为人文遗产类的乡土文化地标,包括显于乡村或隐于山林的宫观寺庙、亭台楼阁、浮雕石刻、家族宗祠、名人墓穴等。这些乡土文化地标,是散文名家余秋雨书里“童年时候家乡的牌坊”,是高原歌手降央卓玛歌声里“苦苦等待的雪山之巅”,是画家李柏林笔下的《古堰清明放水图》……这些牌坊、神殿、古堰,凝聚着心血、抟合着智慧、寄寓着精神。作为我们记忆深处标识化、表征化的家乡形象,它们和那些以勒石、铸铜、树牌等形式记录的先祖题刻、名人碑文、古韵匾联等一起,共同构成了我们抚摸乡野之厚重、祖辈之荣光、少时之回忆的一个个锈迹斑斑的符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承载着乡愁记忆的乡土文化地标,正面临着被损毁、破坏甚至消失的危机。缺乏保护主体和保护动力是乡土文化地标面临消亡危机的重要原因。除了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地标能够得到相对有效的保护外,大多数位于农村的文化地标,不管是私人所有,还是乡村集体所有,都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所有者应该承担保护的义务。再加上基层财力有限,对很多文化地标的保护也就成为“非紧急的事项”。比如,在一些城中村改造中,没有对古建筑进行评估,也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致使一些优秀的古建筑被拆毁。还有些乡土文化地标,如宗祠,由于缺乏保护主体,遭到了较大破坏。

  乡村文化地标,种类多,分布广,数量大,要对其进行有效保护,首先要“摸清家底”。我们可从基层做起,各村先摸清自己的家底,然后再到乡镇、县区。乡村文化遗产具有跨越历史时间长、文献资料记载有限等特点,应吸收专业人员(比如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深入乡村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做好归纳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等工作,从而真正做到掌握家底。

  同时,建议政府增加相应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为乡村振兴投入了大量经费,应从这些经费中划拨出乡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用来修缮保护乡村的文化地标。同时,也应建立村民、企业等多元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提高乡村文化地标保护的资金基数。此外,还要加大对乡村文化地标保护的宣传力度,要把乡村文化地标的保护宣传同当地文化底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结合起来,增强群众的乡土文化保护意识。

  在遵循保护为先的同时,可适当对一些文化地标进行利用,将景观功能与文化游览、乡村公共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比如,在浙江不少农村,传统的旧祠堂、旧戏台,经过翻修被改造成农村文化礼堂。这些文化礼堂,不仅有村史乡约的介绍,而且经常举办文娱、宣讲、礼仪、议事、美德评比等活动,已经成为当地新的文化地标和村民的精神家园。

  (来源:《光明日报》(2018年3月27日第16版))

  作者:苟德培(四川大学美丽乡村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