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金荣:打造乡村史志“铸魂”工程 助力八桂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 时间:2021年12月12日

    来源:中国方志网 2021-11-22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擘画了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地方志工作承担着“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重要使命,在新的起点上,如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在服务中心、服务社会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推动地方志工作“立起来”“热起来”“活起来”,是当前赋予我们的新命题。以乡村史志编修为抓手,打造八桂乡村振兴“寻根”“铸魂”工程,意义重大。 

  打造乡村史志“铸魂”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要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此,党和国家相继颁布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均明确提出要“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要求“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系列文件也要求全面塑造乡村“形、实、魂”。乡村史志编修和镇(村)史馆建设是乡村振兴“铸魂”工程的重要抓手。以广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为重点,以乡村史志编修和村镇史馆建设为切入点,组织推进乡村史志文化工程建设,为八桂乡村振兴“寻根”“铸魂”,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志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行动,对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新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振乡村精气神,助力、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打造乡村史志“铸魂”工程,是顺应各方期盼,引导乡村史志文化健康有序发展的现实要求。将历史的重要记忆保存下来,让历史的发展血脉延续下去,这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重要基因。国史、方志、家谱被誉为中国历史的三大基石,中华民族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历史的记载始终没有中断过。近年来,伴随着城镇化浪潮的推进,寻根问祖、寻找乡愁、留住乡愁,成为各方共同关注的话题,民间自发兴起的修志建馆热潮日益高涨,修家谱、建祠堂、编村志、建史馆,在许多地方蔚然成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5月,我区已出版镇村史志154部,另有30多部已完成初稿或启动编纂。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编修水平参差不齐,总体质量不高的问题在乡村史志编修中仍然普遍存在。一些编纂出版的乡镇村志,对志书的框架结构、体例风格、内容记述、入志标准等不求甚解,随意设置篇目,随意采集资料,随意记述史实,流水账式有之,工作总结式有之,宣传报道式亦有之;个别志书把关不严,甚至成为地方宗族势力借机造势的工具。为此,以乡村史志文化建设工程为切入点,引导各地健康有序推进乡村史志编修和镇村史馆建设,便具有特别的意义。 

  打造乡村史志“铸魂”工程,是推动新时代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此,既要拓展格局,将原有的省、市、县三级修志向基层拓展延伸,又要培育队伍,由原来少数人修志向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转变,还要挖掘潜力,努力培育地方志新的增长点。乡村史志编修是地方志过去长期忽略的一大领域,也是我们自身工作存在的一大短板。在二轮修志圆满收官、三轮修志即将启动的交汇点上,广泛发动民间庞大的修志大军,深入挖掘潜藏各地的宝贵史志资源,提炼并激活体现八桂特质、八桂风格、八桂形象的历史元素及文化基因,不仅是乡村振兴铸魂工程建设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的当下所需,也是为三轮修志积累资源、积蓄力量的现实要求。以此为切入点,盘活地方志存量,做大地方志增量,培育地方志工作新的增长点,进而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同样具有不可取代的意义。 

  乡村史志文化建设,绝不是地方志系统的一家“独唱”,而是需要各方参与的“合奏曲”。基于以上认识,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史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并于今年10月中旬在桂林召开了现场会,决定以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为重点,以乡村史志编修和镇村史馆建设为切入点,以传承和抢救乡土历史文化、培育文明乡风为方向,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以点带面,分类实施,为广西乡村振兴提供“志力”支持。 

  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实施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史志文化工程的指导意见》,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史志编修及镇村史馆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着力把乡村史志文化工程打造成助力区乡村振兴的文化精品工程。 

  (作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