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将史籍分为两类

时间:2006-11-18
来源: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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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学诚是继唐代刘知几之后,我国清代又一位杰出的史学评论家。其主要代表作《文史通义》是继《史通》之后又一部最重要的史学理论专著。
章在该著中,将历代史籍分为著述和比类(记注)两大类,说:“古人一事必具数家之学。著述与比类两家,其大要也。班氏撰《汉书》,为一家著述矣;刘歆、贾护之《汉记》,其比类也。司马光撰《通鉴》,为一家著述矣;二刘、范氏之《长编》,其比类也。”(外篇三)章所说的“著述”,是指有观点、有材料、有独创见解的著作;所说的“比类”即“记注”,是指史料纂辑。
    章认为,两类史籍各有用处。他用圆神、方智来比拟二者,说:“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也。夫‘智以藏往,神以知来’。记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来似神也。藏往欲其赅备无遗,故体有一定而其德为方;知来欲其决择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为圆。”其主要意思是说,著述要融会贯通,有独创见解,读后能使人得到启迪,预见未来;记注要照事直书,读后能使人获得知识,得到智慧。所以,记注类有一定体例,著述类则不拘常例。
    对著述和记注两大类,章崇尚著述,说:“吾于史学,贵其著述成字,不取方圆求备,有同类纂。”(外篇三《家书》三)章在考据学大盛的乾嘉时代,将史籍分为著述和记注两大类,而“贵其著述成家”,反对把史籍和史学仅限于史料编纂和编纂学,是难能可贵的,这是他的史学思想。
章学诚也对地方志有较多的建树。他认为,志体就是史体。他认为,“志乃史体”,方志“体裁宜得史法也”,“志为史裁,全书自有体例。……体例本无一定,但取全书足以自覆,不致歧。”(《章氏遗书》卷15)
    章氏对史学“贵其著述成家”,又认为“志乃史体”。可见,他对地方志也是“贵其著述成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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