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之好”亦曰“秦晋之缘”。源于春秋秦、晋两国的统治者为促进双方之间的关系,以两国君主世代互为婚嫁的联姻形式,达到各自的政治目的。是一种政治性的联姻。后世称两姓联姻、婚配的关系为“秦晋之好”或“秦晋之缘”。
西周末年(公元前771年),骊山烽火事件(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褒姒一笑失天下”)发生,周幽王被杀死在骊山脚下。太子宜臼继位,是为周平王。周平王遂于公元前770年在秦襄公等的护送下,离开关中,迁都洛邑(今洛阳),史称“平王东迁”。自此西周灭亡,历史进入了春秋时代。因秦国护送周王室东迁有功,平王遂将“岐以西之地”赐给秦,并封秦为诸侯,准许秦与其它诸侯国“通聘享之礼”。从此,秦国就由“大夫”地位上升到与齐、晋等国地位平等的诸侯国。公元前678年,晋献公统一晋,结束了长达六七十年的内乱,这时的秦国虽然秦穆公已经即位,但关中基业未固。因此,秦晋两国的统治者都需要一个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以加强他们在国内的统治地位。所以彼此都极力促进双方的友好关系。公元前656年,秦穆公娶晋献公之女穆姬为夫人。两国结为“秦晋之好”。这种联姻其实质是以各自的政治目的为前提的,当他们在国内的统治地位稳固之后需要向外扩张时,这种密切关系恰好成了互相干涉的最方便的口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