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舒翘(1848—1901年)清末大臣。字展如,号琴舫,晚年号慎斋。西安市长安区大原村人。幼丧父母,由叔母董氏抚养。20岁时师从关中名儒柏景伟(亦为长安人)。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中举。翌年又中进士,朝廷任命其为刑部主事。光绪八年(1882年)后,历任刑部员外郎、湖广司郎中、安徽凤阳知府、浙江温州道、浙江布政使。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升任江苏巡抚。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内召入京,任刑部左侍郎兼礼部左侍郎,次年晋升为刑部尚书。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升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军机大臣兼管顺天府尹事。
赵舒翘为官清廉爱民。在其任凤阳知府时,当地连遭水、旱大灾,他除及时拨出府库银两救济灾民外,还捐出俸银 2000两买救生船、办育婴堂等,并令夫人率婢女日夜缝制寒衣解救难民。在其任江苏巡抚期间,日本人以《马关条约》增开苏州为日本通商口岸,要求占良田建造工厂和住宅。赵舒翘对日本人曰:“吾为朝廷守土,岂可尺寸失也。”由于清廷的一再退让,赵迫不得已将一些闲置荒地拔给日本人使用,并“岁课其租”,加以限制;同时上书清政府,提出“留民生计”、“保全厘金”及由华商兴办纺织、缫丝工业,利国利民。之后调回刑部任职期间,他秉公执法,平反昭雪过大量民间冤案,如在清查当时震惊朝野的河南“玉树汶(wen)临刑呼冤案”时,赵舒翘敢于抵制朝廷权贵的阻力,将无辜青年王树汶释放,处死真犯胡体安。并将制造冤案的河道总督梅启照和河南巡抚李鹤年及开封府、镇平县一批官员革职论处。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赵舒翘虽身居高官,仍关心桑梓之事,捐俸银2.4万两,将破旧的沣河桥(亦名古灵桥)改建为石桥(原为木桥),桥长153.2米,宽1.7米, 22孔。桥边有亭,赵舒翘题亭额:“晴连渭树,影射昆池,汉鲸秋卧,周杞春荣。”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义和团运动爆发,清廷命其与刚毅调查回奏,他本认为“拳匪不可恃”,但屈从满族大学士刚毅之意,提出“抚而用之,统以得帅,编入行伍”,以便“因势利导”的政策。慈禧太后接受了这一建议。翌年(1900年)七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赵舒翘随慈禧太后逃到西安。侵略者同清廷代表谈判时,把赵指为支持义和团的“祸首”,威逼清廷严惩赵舒翘。慈禧太后屈从帝国主义的淫威,答应其无理要求。把对赵舒翘的“革职留任”改为“交部严惩”,再改为“斩监候”,最后定为“斩立决”。消息传出,西安城内绅民三百余人联合为赵请命,愿以全城人保其免死。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农历正月初二,鼓楼集数万人,声言欲劫法场;慈禧太后若杀赵舒翘,便请回京。迫于此情形,慈禧太后不敢将赵公开处死。下诏改为“赐死”,令其在西安家中自尽,并令陕西巡抚岑(cen)春煊前往监督执行。当日,赵吞金自尽未死,又服砒霜仍未死,在岑春煊逼迫下,家人被迫用纸糊七窍,灌以烧酒方才身亡。时年5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