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院门街位于西大街西段北侧,南起西大街,北至西举院巷。长145米,宽10米。开拓于明景泰年间(1450—1457年),因位于“贡院”正门前得名为贡院门街。“贡院”,为明清陕西省举行乡试的考场,位于府城西北(今西大街西段贡院门街以北,东、西早慈巷间的儿童公园一带)。明景泰年间,由发布政使许资奏建。嘉靖四年(1525年),重修贡院,拓增数百间号舍,筑内外缭垣,并引通济渠水于五星堂下。嘉靖十九年(1540年),再次修茸增建贡院,于门内正北中部修建了明远楼,楼北为至公堂,再北为聚奎堂,堂北为主考厅,五经房列于左右。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增建南号舍。雍正元年(1723年),续建加固号舍,改筑以瓦砖。此后,道光十三年(1833年)和同治十三年(1874年),先后两次整修贡院。据[康熙]《咸宁县志》称“堂舍规度宏丽森严为天下第一,名公题咏甚富”。明清科举之制,各省于省城均置贡院,每三年在此举行一次乡试,均于子、卯、午、酉年举行,称为正科。遇登基、万寿等庆典,特诏举行的乡试,称为恩科。若庆典适逢正科之年,则以正科为恩科,而正科或于前一年预行,或于后一年补行。清代后期,有时正科、恩科合并举行。乡试举行三场,考期为八月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每场考试以一日为限,至晚未交卷者,给烛三支。考中者称为单人(“贡院”因此俗称“举院”)。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七月,停止科举,贡院随之而废。
东举院巷位于儿童公园(明清时期贡院所在地)东侧。为南北巷,西起早慈巷,北至新寺巷。长424米,宽9米。开拓于明景泰元年,因西侧“贡院”俗称“举院”而得名。 1966年曾改名奋发巷,1972年恢复原名。
西举院巷位于儿童公园北侧。东起早慈巷南口,西至牌楼巷北口。长331米,宽16米。开拓于明景泰年间,因北侧有明代“贡院”俗称“举院”而得名。1966年曾改名图强巷, 1972年,恢复原名。
早慈巷位于今儿童公园东墙外,南起西举院巷东口,北至香米园南巷。长409米,宽7米。开拓于明景泰元年(1450年),因靠“贡院”考场,为防止越墙舞弊,在院墙头插满枣刺而得名枣刺巷。1917年雅化为早慈巷。1966年改名为富强巷,1972年恢复现名。西侧有贡院遗址。
牌楼巷位于西门里北侧,南起西大街,北至西举院巷西口。长157米,宽9米。开拓于明景泰年间,因巷南口有贡院牌楼而得名。1966年改为反帝九巷,1972年恢复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