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名讳?

时间:2006-11-25
来源: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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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讳是出现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语言现象。遇到君主或尊长者的名字时,用改字、改音或减少字的笔划等方法予以回避,所以也称避讳。《广韵》:“讳,避也”《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种特有的语言现象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大量存在,如:为了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柳宗元《捕蛇者说》将“民风”改写为“人风”;为了避唐高宗李治的名讳,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将“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为了避康熙皇帝玄烨的讳,将“玄”写作“元”;汉武帝名彻,司马迁《史记》中将“蒯彻”改为“蒯通”;汉文帝名恒,《史记》改“恒山”为“常山”等等。
    在古时名讳还有“二名不偏讳”和“不讳嫌名”的讲究,《礼记•檀弓下》:“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意思说名有两个字,只提其中的一个字不算是犯讳,不单独避讳其中的一个字。所谓“不讳嫌名”是指同音字不犯讳,“嫌名”就是指同音字。如周康王名钊,其子姬瑕的谥号是昭王,钊与昭同音,在上古时不算犯讳。秦汉以后,避讳的范围就更大了 ,以致象唐代诗人李贺,就因为父亲名晋肃,而不能去考进士,因“晋”“进”同音。
    名讳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反映了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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