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以前雅俗之乐不分,隋文帝始分雅俗,俗乐即燕乐。燕乐本为宴飨之乐或内廷之乐。唐代燕乐,又称宴乐,是祭祀享庙朝会之外的一般音乐。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沈括认为:“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为燕乐”。(沈括《梦溪笔谈》)意为宫廷中所用的“燕乐”系与“雅乐”相对而言,并指出燕乐为汉族俗乐(“清乐”之主体)与境内各民族及外来俗乐(“胡部”)之总称。唐代燕乐大量吸收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音乐,共分九部,即:燕乐伎、清商伎、西凉伎、天竺伎、高丽伎、龟兹伎、安国伎、疏勒伎、康国伎。高昌平定后,又收高昌伎分十部。燕乐为宫、商、角(jué)、羽四宫七调,共二十八种调式,又称俗乐二十八调。这比南北朝以来所用的“清商三调”,有着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唐玄宗时,燕乐分为立部伎和坐部伎,“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新唐书•礼乐志》)较为著名的有《景云乐》、《庆善乐》、《破阵乐》、《承天乐》、《太平乐》、《圣寿乐》等。立部伎在堂下表演时,舞者少时约60人,多时至180人。唐玄宗时太常寺考核乐工技艺水平,以立部伎低于坐部伎一等,自立部伎中淘汰者则入雅乐。坐部伎在堂上表演,舞者少至3人,多至12人,乐工与舞者的技艺水平较高。玄宗时太常寺管理下的乐工,从坐部伎淘汰者入立部伎。
隋唐燕乐与宋燕乐,均为广义的“燕乐”,是宫廷中所用俗乐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