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古名曰“箸”。考我国史籍,《礼记·典礼》有“饭黍毋以箸”之语,这是筷子最早的文字记载;《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有“纣为象箸,而箕子唏”之语(按:象箸乃象牙所制之箸,唏乃哀叹之意,因纣之奢华而箕子哀叹也)。由此可见,筷子的历史似可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商纣时期,距今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
关于箸之易名为筷,亦有成说。明陆容于其所撰《菽园杂记》卷一中有云:“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抹布。”船家希望行船时安稳平顺,到码头捷足先登,亦在情理之中。“快”又大多以竹制成,就在“快”字头上添个“竹”字头,“筷”字乃成;而近代汉语中,单音节名词有向双音节名词发展的趋势,方法便是在字后加“子”,于是“筷子”乃应运而生。
筷子,作为中国饮食文化重要内容之一,早在唐以前就已走出国门,扎根在亚洲各地,特别是日本、朝鲜、越南和东南亚各国。现在,全世界有15亿以上的人使用筷子,足见中国人发明的筷子,已成为当今世界风格独具的重要用餐工具。我国是礼仪之邦,行为举止讲求合情合理,所以在日常生活当中对筷子的使用也是很有讲究的。用筷时,正确方法是右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上端,另外三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且筷子的两端一定要对齐。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齐码放在饭碗右侧,用餐后则一定要整齐的竖向码放在饭碗正中。并有多种禁忌,现罗列于下:
一忌“三长两短”,即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不可将筷子长短不齐地放在桌子上。因古人认为这种做法大不吉利。“三长两短”之意是代表“死亡”。
二忌“仙人指路”,即在用餐时不可将筷子指向别人,被认为是对他人极大的不尊重。
三忌“品箸留声”,即进餐时用嘴来回嘬筷子,并发出咝咝声响,被认为是缺少家教的表现。
四忌“击盏敲盅”,即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因为过去只有讨饭者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以此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能引起行人注意并给予施舍。
五忌“执箸巡城”,即手持筷子,旁若无人状,来回在桌上菜盘内探索找寻,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令人反感。
六忌“迷箸刨坟”,即手持筷子在菜盘里来回扒拉,以寻找猎物,恰似盗墓刨坟一般。这种做法与“执箸巡城”相近,皆属缺乏教养之典型表现。
七忌“泪箸遗珠”,即用筷子往自用盘里夹菜时,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中或桌上,被视为严重失礼。
八忌“乾坤颠倒”,即用餐时将筷子首尾颠倒使用,国人最忌顺序颠倒。
九忌“定海神针”,即在用餐时只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曾被认为是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
十忌“当众上香”,即帮别人盛饭时,为方便省事而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此种做法曾被世人视为大不敬。因民间传统是为死人上香时才有这种做法。
十一忌“交叉十字”,即在用餐时将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因在饭桌上打叉子,被认为是对同桌其他人之否定,就如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在本子上打叉子的性质一样。对自己亦非好兆。因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实大背运也。
十二忌“落地惊神”,即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古人认为祖先长眠于地下,不应受到打搅,而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一旦筷子落地,便应谢罪以求宽恕。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禁忌有些已显得可笑,但大多仍具有参考价值。要做到彬彬有礼,雍容大方,就应在使用筷子时有所讲究,不能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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