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的紫阳教育

时间:2011-01-10
来源: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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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教育梗概

  紫阳县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文化落后。清末民初,虽然废除了封建科举制度,推行新制教育,但紫阳县仍沿用书院和民间私塾教育制度。1818年(嘉庆二十三年)紫阳知县龚定国捐款在西城内建义学一所。1822年(道光二年)知县张琛劝又捐款在城内开始修建东来书院上下院,1824县(道光四年)峻工。张琛劝以建书院的剩余资金在东关、瓦房店、洞河口、蒿坪河、毛坝关、辽兴坝,建起五所义学。1913年在城内(今招待所处)成立了乙种蚕业学校,1922年改乙种蚕业学校为职业学校。1924年在西门下(今林特局)成立了女子学堂,1932年秋在武昌馆(今文化馆)成立了“紫阳县立高等小学校”(1935年秋迁入城内)。1938年由教育局局长王绥之主持,举办小学教师讲习会,倡办国民小学和乡村小学,陆续在高桥、毛坝、汉城等地,创建县立国民小学,带动其它各乡办起了中心国民小学校5所,乡村小学40所。1941年秋,本县第一所中学——紫阳初级中学成立,中心国民小学发展到12所,各保(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国民小学发展到94所至解放。

  二 组织机构

  民初,县上无专门教育领导管理机关,有关民、教事务由县长兼管,由县政府财务科负责管理地方教育事业。1913年县上成立了劝学所,该所设教董一人,各地设学董一人,主管办学事务。1918年停止兴学事务,到1926年县上又恢复劝学所,地址在县城内的孔庙,当时设文牍、督学各一人,由紫阳籍人张佩铭任所长。张佩铭以劝捐形式筹集资金在县城兴办职业学校、女子学堂,高等小学堂,从而督导紫阳县在24个地区兴办起学校。

  1937年,县上正式成立了教育局,县政府任命王绥之(城关人)为教育局长,主任科员为陈福廷,督学为施季余等,教育局设在县政府内。王对教育事业热心,提取各地庙产、祠产、义学公产等作为当地办学基金,经过几年筹措,扩大了中心小学,办起了保小54所。1941年彭信之任民政科长后,统一安排民、教工作。鉴于抗战时期,国家财力困难,采取了多种渠道筹资兴建学校的办法。政府设县国民教育筹集委员会,在兴办教育中,还规定由县长、秘书、教育科长、民政科长、县党部书记长及督学二人、指导员三人、热心教育的绅士二人,组成动员委员会。动员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学龄儿童和失学民众,采取强迫入学的办法。规定如下11条:

  (1)年满6至15足龄的男女儿童谓之学龄儿童。

  (2)年满16岁以上45岁以下未经入学读书之男女民众,谓之失学民众。

  (3)凡学龄儿童和失学民众,应由各保制定学龄儿童和失学民众调查表,会同本保小学校长、数员及助理学董,分别调查清楚,填在表内。

  (4)每学期开学以前,应由各保保甲长依照调查表册,通知各学龄儿童及失学民众限期入学。

  (5)应入学而不入学者,逾开学期10日以后,先劝告其家长或保护人限10日内必须入学。

  (6)经劝告后,仍不遵限入学者,将其姓名出榜示众,仍限期入学。

  (7)经榜示仍不遵令者,处以1元以上5元以下罚金,仍勒令入学。

  (8)无力交纳罚金者,得照罚金数目,代以相当之征工日数,仍勒令入学。

  (9)已入学儿童及民众,不得无故旷课,违者按旷课日数处罚。

  (10)已入学儿童及民众,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无故退学,违者即分别处罚,仍督令其入学。

  (11)入学之儿童或民众,遇有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入学,经证明属实者,得准免学。

  二、筹集保国民小学校基金办法要点:

  (1)保国民小学之基金,由各保自行筹集。

  (2)保国民小学之经费,以基金所生利息为来源。

  (3)初级一学期,应筹集之基金最低额为国币2500元,以上收益之财产,民教部每两班应支之基金与初级一班同。

  (4)劝勉当地之寺、庙、祠、会等拨捐财产,栽植果树等所得利益立作基金。

  (5)分工生产。如按户令其养鸡养蚕,以及饲猪、羊等,所得利益,立作基金。

  (6)征集买卖货物,双方共同以捐之手续费,如设置公秤、公斗、公升,由买卖双方各认捐手续费,立作基金。

  (7)向居民、乡绅之富有者劝请捐款,充作基金。

  (8)向举行庆吊之居民户,劝请移款捐助。

  (9)向以款产纠纷、净执之居户劝其双方息争捐助。

  (10)筹得之基金,组织国民学校基金保管委员会保管之。或购置田地放借生息。

  (11)基金筹集运用必须公开,每学期需造清册,按级递呈县政府核查,并公布周知。

  为了更快更好地在各乡保办学校,妥善解决经费问题,1939年10月县民政科还制定了《紫阳县挨户养鸡兴学运动实施大纲》。这期间,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比较重视,层层动员,深得开明绅士赞扬,广受人民群众拥护,是民国年间政府倡办文化教育事业的高潮时期。由于措施得力,先后巩固和发展四二分段制中心国民学校12所,四年制保国民小学94所、330余班,入学学生3000余人,加上原保留的紫阳24处私塾,入塾学生约千人左右。1940年王绥之辞职后,张晓林任教育科长时,聘回了留日学生、获法学士学位的袁仲溪(紫阳洄水人),筹办紫阳初级中学。在政府、各界绅士及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由21人组成筹备委员会,地址选在县小学(今县招待所),利用小学全套设备,改造教室7座,教、职员办公室34间,增修操场,演台和饭厅,由袁仲溪任校长。袁从西安、汉中、安康、紫阳选聘教师8人,工友1人,招生l班,学生50余人,于1942年秋按照教育部颂发的教学计划和教育大纲授课。以后,逐年招收初一两个班100人,学校经常保持三级五班,学生200左右。1946年在紫阳中学内开设简师班两班,为紫阳培养师资80余人,并举办了紫阳县小学教师暑期讲习会两期,为各地乡中心国民小学及保小培养了具有新文化、新礼教(新生活运动)四维八德的专门人才。这批教师在发展民国期间的教育事业起了骨干作用。

  1946年,袁仲溪被选为省、县参议员和县党部执行委员后,辞去了紫阳中学校长职务。县政府任命姚宜民(留日学生紫阳权河口人)为紫阳初级中学校长,同时增添了教师,扩大了校舍,全校有教师24人,职员3人,工人3人,初中5个班,简师1个班,在校学生发展到320余人。该校以每年招生2个班,毕业1个班的规模直到解放为止。

  三 学校教育情况举例

  教育属于上层设筑范畴,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教育宗旨、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现将紫阳县各个时期的教育情况分别叙述如下:

  (1)1911年——1922年的义学时期。民初,虽废除科举,但仍沿用义学书院进行教学。紫阳城关义学设在原孔庙内(今招待所处),以孔庙大殿作教师办公室,两边厢房四间作教室用,中间大院的门旁上写有“文武官员至此下马”八个大字。门前设有泮池。最初只有学生一、二十人,后增到五、六十人。先后由陈风刚、陈鹤年(紫阳汉城人)任堂长,魏养吾等人任教。当时规定入学初,启蒙教育以点读、背诵、识字为主,三、五年后增设四书、五经、幼学、古文、开讲、习作八股文章,除在教学中进行封建伦理教育外,重点进行礼、乐、射、书、御、数六艺的教学,以此提倡学生尊孔。当时孔庙大殿中堂还写有“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两侧书写:“举曾思孟,周程朱张”,左右神台上立有孔丘弟子七十二贤人之牌位。每年七月,“孔圣人”生日那天,举行大祀。县令、颜人、秀才、有名绅士、会首,头戴礼帽,身穿长袍,毕恭毕敬,云集孔庙,抬送生猪、生羊、活牛、鲜果等贡品(三牲祀礼)。抬送途中鼓乐喧天,鞭炮齐呜,举行祀事。祀事仪式以祀文赞颂孔子,热闹三天方休。祀礼毕,对“三牲”贡品分给有地位的富家子弟每人一份,得到三牲祀礼赏赐的人,倍感光荣,凡夫俗子无缘得到。

  乡村一般都是私塾祠学,多以财主、绅士寻房一、两间,学生自带桌凳,自备课本,就近走读。那时都是春季始业,设有固定学制,教材选用《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等,填红写字,进行启蒙教育。学生每年春上学,都要向先生封红包送彩礼,逢年过节请先生吃酒。也有些办学的东家,规定每个学生轮流给先生管饭。学堂给先生设方桌一张,桌上写有孔子牌位。放置有竹板、压方、签板,先生的“文房四宝”等物。学生每日上学时要向孔子牌位作揖叩首,离开教室,要轻脚轻手,规规矩矩地拿来师桌上的签板,以作进出门之纪律,这种教学方法沿用到1931年。

  (2)1923——1932年的职业学校。1923年在紫阳县政府及绅士们的筹备下,成立了紫阳县乙种蚕业学校。聘王乔夫(紫阳水牌楼人,陕西师范学校毕业,紫阳天足会会长)任校长,教师有魏筱虞,陈鹤年等人。1927年改蚕业学校为职业学校,校址设在蝗虫庙,王乔夫因任省参议会议员,不许兼职,故辞去地方职务,校长由王雨谋(留日学生,紫阳汉城人)、魏筱虞(西安一中生学,紫阳米溪人)担任,教师有魏养吾、张佩铭等。学生来源在各地招收有中文基础的学生,第一年只有30余人,后来增到70人左右。学校为二年制,春季始业,编班授课。学校当时实行了课堂教学制,开始设国文,并附有植桑、养蚕等专业课。后来,教学内容扩大到农牧业方面,教学内容涉及到发展特产,播种五谷,饲养猪牛等。

  (3)1932年的高等小学堂(后改为中心国民小学)。紫阳县立高等小学堂成立于1932年春,校址最初设在东教坝下武昌馆(今县文化馆处),有教室三间,后迁到城内蚕业学校。先后由张治安、周紫岚等任校长。教师有张王田、张昌书、舒锡林、张国瑞等。职员有舒子洪,工友有田顺兴等。学生初为50余人,后增加到160人。这所学校为春季始业,分高、初两级授课,初级为预备科,学习时间一、二年,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向学生进行高级小学课程教育,为初级小学和地方培养人材。教材主要有国文、算术,高级班增设有常识、历史、地理、公民等科,1937年迁入城内,利用义学的整套设备、校产。教员增加到十四、五人,学生发展到200余人。此时学校改为秋季始业的中心国民学校,开没有语文、算术、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毕业班由教员指导选读《尺犊》、《古文观止》、《论说精华》等文字较深的教材,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1931年紫阳县初级中学筹委会确定在中心国民小学设立初级中学,中心国民小学校迁到东来书院原址(今武装部处),将原书院改造成一堂、六室、十二舍(一个大礼堂,六间教室,十二间教师宿舍)。校长先后由周紫岚、张*(上竹,下家的下部)书、张晓棂,彭本善担任,教师人数略有增加。后来从外地增聘一些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将学校办得有声有色。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数学大纲进行教学,课程开设有国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公民、图画、劳作、音乐、体育等。学校结合教学和课外活动,搞文艺宣传、球类比赛、图书绘画等活动,还向学生进行四维八德的封建教育,和“总理遗嘱”、“十二条守则”及“抗战到底”、“收复失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宣传“五四”精神,实行新文化运动等。这所学校一直办到解放与初级中学合并为止。

  (4)1940——1950年的紫阳县立初级中学。紫阳县初级中学,是1940年下半年,由县长、秘书、教育科长、民政科长,中学校长、县党部书记长及督学、绅士,共11人组成筹备委员会,由袁仲溪主持筹建工作,经过一年的筹备,于1942年夏成立的,当年秋正式开学。校址在城中心原高等小学处。是年招生一班,以后逐年招生两班,毕业一班,每年保持6个班,有学生约200人左右。第一任校长袁仲溪,教导主任杨学廷;第二任校长姚宜民,教导主任张世英,王树功;第三任校长王欣涛,教导主任王树功。先后任训育主任的有张世英、余金芳;任总务主任的有舒子洪、刘建成等。教师有且进修、李达仕(安康人)、贾善斋(山西人)、薛炬、舒锡珍、舒锡玖(紫阳人)、李永蓉(安康人)、彭贤举、陈达信、杨明霞,职员有韩朝俊、宋思杰等。学校学规严明,学生学习用功,多数成绩优良,学校第一届毕业生为三三级,学生有40余人。到1949年解放前夕毕业生共12个班,学生450人。考入高一级学校学生大都成为50年代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专家、学者,即使是当时无条件升学的学生,解放后也先后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发展紫阳地方建设事业的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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