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致考究不同版本 力求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乾隆雒南县志校注》推荐

时间:2023-03-20
来源: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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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志是记载区域自然和人文历史与社会发展变迁的百科全书。古人对此向来非常重视,凡“有心世道者,恒加之意”(【清】乾隆时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庄有恭《雒南县志序》)。洛南县乃古上洛地,自有建制以后,明清两代和民国约550年期间,总共编纂过七部县志。明代编纂的三部《洛南县志》(即知县杨士元主修的“旧志”、洪其道主修的“洪志”和明末李氏主修的“李志”)均未能躲过兵燹劫难,今已不存。清代亦曾修撰过三部县志(即知县畅体元主修的“畅志”、范啓源主修的“范志”和邑绅陈绶编修的《雒南县乡土志》)。民国所修县志则是1934年胡焕元主持编修的《雒南县续志》。本次整理的是“范志”。

  就目前所知,“范志”存世的有三种版本。乾隆十一年(1746),洛南知县范啓源主修、分巡广南韶连道监察御史薛馧订正的《雒南县志》,是清代所修的第二部县志。与之前康熙时期的八卷本“畅志”相比,乾隆本《雒南县志》增为十二目十二卷,是谓“范氏刻本”。第一卷“星野志”目下列有图和说明文字,为“畅志”所无;范啓源重修时从《史记》以来讫《明史》历代史书之《天官书》或《天文志》进行考证和辑录,列为一卷。

  第二卷“地舆志”目下载有“全图”“沿革”“疆域”“山川”“城池”“官廨”“厢乡”“驿铺”“关梁”“渠堰”“惠区”“土俗”等十二个子目。康熙“畅志”将“社学”“库仓”“学田”“坊表”等子目俱载于“建置”目下,范氏重修本不列“建置”,而将原“建置”目下之“山川”“物土”“城廨”“关驿”等子目进行调整归并于“舆地志”目下;其余“社学”“学田”等子目归于“学校”目下;“坊表”归于“典礼”目下;而且畅志“既列库仓于‘建置’,亦阙注谷数,而‘圜法’则未及”,范志重修时则调整到“食货志”目中,并进行了补正。

  第三卷“秩官表”目共有八个子目。“封除”“知县”“丞簿”“典巡”“教职”等五个子目列为“秩官志上”;“循卓列传”“忠勇列传”“武功列传”等三个子目列为“秩官志下”。鉴于所记人数太多,为简明扼要起见,本卷“秩官志上”分列三表(《汉至金封除可知者表》《明秩官可知者表》《国朝秩官表》)简明记载人物概况;“秩官志下”则对有突出事迹者集中列传详述。

  第四卷“食货志”目下共有八个子目,即“田土”“户口”“里甲”“赋役”“贮备”“盐法”“圜法”“物产”。该卷在调整增补旧志子目的基础之上,“一循旧志,惟丁赋先见(现)例,后往例,以见例方行而往例备考也”。

  第五卷“典礼志”目下共有“朝贺”“秩祀”“坊碑”“迎春”“宾兴”“乡饮”“乡约”“救护”等八个子目。如所有旧志一样,由于社会重视礼教,认为“礼达于天下,学以明人伦,人道之纲纪在焉”,因而本志“一一详研端委,以类纪述”,用示洛南虽弹丸僻壤,但“治本犹灿然可睹”。

  第六卷“学校”目下有“庙制”“祀典”“守藏”“学额”“学舍”“学田”等六个子目。详细记载了学校中文庙规制及其设置始末与赓续调整,说明学校和教育的重要性。其中“祀典”内容最为丰富,与文庙相关的各种祭祀仪式、庙宇祠堂、忠孝节义之祭文,圣贤先儒之姓名爵号,与祀典相关的歌舞、词章、乐谱等的内容很是具体明了。这在其他县志编撰中是非常少见的,可谓乾隆雒志的一大特色。

  第七卷“选举志”目下列有“荐辟”“科甲”“武途”“贡监”“杂流”“封荫”等子目,分属于三表(《汉至元选举可知者表》《明选举表》《国朝选举表》)之中,使所述选举人物事项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第八卷“人物志”目下有“本传”“忠义列传”“孝义列传”“懋士列传”“笃学列传”“列女传”等六个子目。其立传总体情况是略于汉唐以前,详于明清两代。

  第九卷“兵防志”目下有“武制”“讯哨”“要隘”“山砦”“乡兵”等五个子目,其中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清代兵役制度、乡兵编制及与洛南相关的战事。

  第十卷“事类志”目下有“胜迹”“要事”“灾祥”“矿冶”等四个子目。其记载原则仿《春秋》之义,“常事不书”,而只书大事、异事、祥瑞与天灾人祸事项。

  第十一卷“艺文志”目下有“古文”“龟书”“铭表”“敕”“碑记”“序说”“论帖”“赞”“赋”“诗”等十个子目。编纂原则为“其文系于土宇之兴替,官师之贤良,政教之陈设,人物之模范者,(不论)平奇浓淡,悉举而次于篇”。

  第十二卷“外志”目下有“寓贤”“方术”“杂记”“诸冢”“异闻”等五个子目。该卷主要记载“迂怪之迹”和“非雒产”的外来寓居贤能事迹,一者“以扩见闻”,二者“亦例从而外之”。

  乾隆《雒南县志》除篇首义例之外,每卷首还另有统叙文字,提纲携领,纲举目张。范啓源在《雒南县志义例》中强调,该志书对于“旧志”中未载或记载不够完整或未能令人信服的人物、史事和史料,力求在正史或其他志书中加以考证。凡确属真人真事或有足以令人信服的证据材料者予以记载,否则付诸阙如。旧志和商州志中仅“存其崖略而未尽阐扬”的史事,以及康熙以后80余年间“得之耳目见闻又偶从故家敝簏中”新发现的历史文献材料,据实补充,“不敢漏落一善得罪前人,亦不敢谩溢一词得罪后人”。其态度非常严谨,从而成一代志书名著。嗣后修志者对其编纂体例亦循而未改。

  乾隆五十一年(1786),新任洛南知县何树滋对“范志”补充并增图,编辑《雒南县附志》一卷,其篇目计有:“建修义学引”“燕山学舍序”“义学规条”“文昌阁序”“薛生义捐房地序”“重修唐裴晋公祠记”“筑雒南堤坝序”“石塔寺记”“附志赘语”“掇给兵租说”“修南关新街并关楼说”等11篇文献材料,全部为何树滋所作,属于对“范志·艺文”的补充,而在体例上没有任何变更。刊印前夕,由何树滋的堂兄何性仁为之撰写《雒南县附志跋》(其撰写时间在乾隆五十一年四月)。再从乾隆《雒南附志一卷总目》只有《修建义学引》至《附志赘语》等九篇来看,该九篇当是乾隆五十一年《附志一卷》的编纂篇幅。但该附志末两篇《拨给兵租说》和《修南关新街并关楼说》(均未列入《雒南附志一卷总目》,却在卷内正文之中),其所注时间分别为“乾隆五十二年岁次丁未清和月(四月)”和“乾隆五十二年岁次丁未清和望前日(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十四日,即公元1787年5月30日)”,可见附志刊刻时间是在乾隆五十二年以后。而将范氏刻本十二卷与何氏附志一卷合璧为一的刊印时间则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是谓“何氏跋本”。

  同治七年(1868),署雒南县事陈尔茀又编撰了“附第十一卷艺文”和“增刻雒源书院新章”,是谓“陈氏增刻本”。这样《乾隆雒南县志》由此形成了三个版本:乾隆十一年(1746)的范氏刻本、乾隆五十六年(1791)何氏跋本和同治七年(1868)陈氏增刻本。

  洛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组织人力整理校注旧志书,并聘请咸阳师范学院张建辉负责整理校注《乾隆雒南县志》。其所据底本为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暨巴蜀书社影印版《中国地方志集成·陕西府县志辑·乾隆雒南县志》(简称影印本)。虽然该出版者声称:“本书十二卷,据清乾隆十一年(1746)刻本影印”,但从书内涉及乾隆五十二年何氏所补附一卷之篇幅内容判断,其所据版本为乾隆五十六年的何氏跋本。可以准确的说,影印本前十二卷的底本为范氏刻本,而附一卷则以何氏跋本为底本。不过,我们认为该版本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乾隆十一年范氏刻本的原貌,编辑校对精当,堪称善本。校本为同治七年陈氏增刻本(原件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20世纪80年代初编纂洛南新志时,由洛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派员赴北京复印并保存了复印件四册)。

  这里还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明光宗以前,洛南一直称“洛”。明泰昌元年(1621)光宗朱常洛即位后为避帝讳而改称“雒”。所以,明代的前两部县志都称“洛南县志”,惟明末“李志”称“雒南县志”。清人入关后以明朝继承者自居,为显示尊崇明代诸先帝的政治地位,清初至民国所修四部县志即相沿称为“雒南县志”。1964年国务院简化汉字标准方案重改为“洛”。对于今人来说,当然不存在“为尊者讳”的伦理问题,却存在着尊重历史真实性与重视文化传承沿革以及尊崇汉字标准化权威地位等文化价值尺度问题。我们认为,从现代政治伦理与文化价值尺度出发,并非有意向要否定明末至民国所修诸“雒南县志”之历史成例,而是说今人语境若泛指古今地名,必须称“洛南”。若特指历史文献,还是尊重原始文献为宜,故文中保持“雒”。

  《乾隆雒南县志校注》是集综合性、实用性、资料性为一体的工具书,校注整理的目的是使海内外、域内外的学者能够得到完整规范的县志文本以供研究之用;使具有高中文化水准的读者能够读懂县志,以便管窥本土传统文化概貌,充分发挥清代旧县志存史、资政、育人之功能,为继承和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实现民族经济文化全面振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铺路搭桥。

  作者简介:张建辉,咸阳师范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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